47岁的宜宾市宜宾县国税局白花税务分局局长卢玉敏日前因花6000元嫖娼被宜宾县公安机关行政拘留15日并处罚金5000元。昨日,记者获悉,卢玉敏被正式开除公职,并被中共宜宾县纪委开除党籍。(人民网)
四川宜宾县国税局白花税务分局局长卢玉敏嫖宿幼女,其花6000元“买处”却被宜宾县公安定性为嫖娼,最近在人民网等各大网站被炒的沸沸扬扬。今日人民网又曝新闻《四川宜宾嫖宿幼女案局长被开除党籍公职》。新闻中说;卢玉敏被拘次日,便被单位停职反省。5月11日,宜宾市国税局党组召开专题会,依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有关规定,决定给予卢玉敏开除公职处分。5月13日,中共宜宾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给予卢玉敏开除党籍处分。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二章,第三十一条规定吸食、注射毒品或者组织、支持、参与卖淫、嫖娼、色情淫乱活动的,给予撤职或者开除处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十四章第一百五十六条嫖娼、卖淫,或者组织、强迫、介绍、教唆、引诱、容留他人嫖娼、卖淫,或者故意为嫖娼、卖淫提供方便条件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这两个条例来看,对于国家工作人员只要嫖娼是事实,就该被开除公职和党籍,无可非议。但四川宜宾县国税局白花税务分局局长卢玉敏不仅仅是嫖娼,他是在嫖幼啊,难道也按一般性嫖娼论处吗?宜宾县公安机关连嫖幼和嫖娼的都区分不出来?回答自然是否定的。因为地球人都知道嫖娼和嫖幼的性质有着本质性的不同,嫖幼的恶劣性比嫖娼要严重的多。究其原因,是官官相护的结果。
笔者认为,嫖娼已经是一种严重的违反社会主义道德的行为,嫖幼不仅仅是违反社会主义道德行为,而且还是严重触犯刑法的犯罪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六十条规定明知自己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卖淫、嫖娼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嫖宿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如果嫖幼仅仅被双开,那么这种兽性行为所付的成本太低,会不会让一些道德沦丧的官员无所畏惧呢?试问,这样法律的震慑性体现在何处?
因此,为了严厉打击这种败坏社会道德的犯罪行为,净化社会环境,促进和谐社会的建设,对于四川宜宾县国税局白花税务分局局长卢玉敏嫖宿幼女的恶劣行为仅仅以党纪政纪处分是远远不够的,必须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方能彰显法律的严肃性,公正性。
http://society.people.com.cn/GB/42733/9303354.html
47岁的宜宾市宜宾县国税局白花税务分局局长卢玉敏日前因花6000元嫖娼被宜宾县公安机关行政拘留15日并处罚金5000元。昨日,记者获悉,卢玉敏被正式开除公职,并被中共宜宾县纪委开除党籍。(人民网)
四川宜宾县国税局白花税务分局局长卢玉敏嫖宿幼女,其花6000元“买处”却被宜宾县公安定性为嫖娼,最近在人民网等各大网站被炒的沸沸扬扬。今日人民网又曝新闻《四川宜宾嫖宿幼女案局长被开除党籍公职》。新闻中说;卢玉敏被拘次日,便被单位停职反省。5月11日,宜宾市国税局党组召开专题会,依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有关规定,决定给予卢玉敏开除公职处分。5月13日,中共宜宾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给予卢玉敏开除党籍处分。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二章,第三十一条规定吸食、注射毒品或者组织、支持、参与卖淫、嫖娼、色情淫乱活动的,给予撤职或者开除处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十四章第一百五十六条嫖娼、卖淫,或者组织、强迫、介绍、教唆、引诱、容留他人嫖娼、卖淫,或者故意为嫖娼、卖淫提供方便条件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这两个条例来看,对于国家工作人员只要嫖娼是事实,就该被开除公职和党籍,无可非议。但四川宜宾县国税局白花税务分局局长卢玉敏不仅仅是嫖娼,他是在嫖幼啊,难道也按一般性嫖娼论处吗?宜宾县公安机关连嫖幼和嫖娼的都区分不出来?回答自然是否定的。因为地球人都知道嫖娼和嫖幼的性质有着本质性的不同,嫖幼的恶劣性比嫖娼要严重的多。究其原因,是官官相护的结果。
笔者认为,嫖娼已经是一种严重的违反社会主义道德的行为,嫖幼不仅仅是违反社会主义道德行为,而且还是严重触犯刑法的犯罪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六十条规定明知自己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卖淫、嫖娼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嫖宿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如果嫖幼仅仅被双开,那么这种兽性行为所付的成本太低,会不会让一些道德沦丧的官员无所畏惧呢?试问,这样法律的震慑性体现在何处?
因此,为了严厉打击这种败坏社会道德的犯罪行为,净化社会环境,促进和谐社会的建设,对于四川宜宾县国税局白花税务分局局长卢玉敏嫖宿幼女的恶劣行为仅仅以党纪政纪处分是远远不够的,必须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方能彰显法律的严肃性,公正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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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宜宾县国税局白花税务分局局长卢玉敏嫖宿幼女,其花6000元“买处”却被宜宾县公安定性为嫖娼,最近在人民网等各大网站被炒的沸沸扬扬。今日人民网又曝新闻《四川宜宾嫖宿幼女案局长被开除党籍公职》。新闻中说;卢玉敏被拘次日,便被单位停职反省。5月11日,宜宾市国税局党组召开专题会,依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有关规定,决定给予卢玉敏开除公职处分。5月13日,中共宜宾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给予卢玉敏开除党籍处分。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二章,第三十一条规定吸食、注射毒品或者组织、支持、参与卖淫、嫖娼、色情淫乱活动的,给予撤职或者开除处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十四章第一百五十六条嫖娼、卖淫,或者组织、强迫、介绍、教唆、引诱、容留他人嫖娼、卖淫,或者故意为嫖娼、卖淫提供方便条件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这两个条例来看,对于国家工作人员只要嫖娼是事实,就该被开除公职和党籍,无可非议。但四川宜宾县国税局白花税务分局局长卢玉敏不仅仅是嫖娼,他是在嫖幼啊,难道也按一般性嫖娼论处吗?宜宾县公安机关连嫖幼和嫖娼的都区分不出来?回答自然是否定的。因为地球人都知道嫖娼和嫖幼的性质有着本质性的不同,嫖幼的恶劣性比嫖娼要严重的多。究其原因,是官官相护的结果。
笔者认为,嫖娼已经是一种严重的违反社会主义道德的行为,嫖幼不仅仅是违反社会主义道德行为,而且还是严重触犯刑法的犯罪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六十条规定明知自己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卖淫、嫖娼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嫖宿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如果嫖幼仅仅被双开,那么这种兽性行为所付的成本太低,会不会让一些道德沦丧的官员无所畏惧呢?试问,这样法律的震慑性体现在何处?
因此,为了严厉打击这种败坏社会道德的犯罪行为,净化社会环境,促进和谐社会的建设,对于四川宜宾县国税局白花税务分局局长卢玉敏嫖宿幼女的恶劣行为仅仅以党纪政纪处分是远远不够的,必须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方能彰显法律的严肃性,公正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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