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建造的忌讳(1)
房屋不宜建造在破碎、零散、孤独之地。如果一栋房屋,周遍四面是街道,在安静、安全和污染都是不利的,俗称“抬棺路”,又称“鬼抬轿”民间谚语:“鬼抬轿,灾祸到”。
要避免“路剪房”。 房屋不宜在两条街道斜交叉的“剪刀口”上,民间谚语:“路剪房,见伤亡”。
要避免“反弓路”。 房屋不宜处在河湖堤岸或者水流、道路的反弓地段。反弓段时时“冲刷”本地段,人畜不安,事业不顺。这样的地段可加设绿化带或者隔以水面“止气”。水面有吸收微波的能力。气遇风散,遇水止。隔离的水面可止煞气。
要避免“路冲”。在直路的尽头或者弯路中的直线段所指向的地段,称为路冲地段,不宜建设房屋,可建设停车场、绿地等。如果已经建成,可以用林木、水池、花坛、或者镜面反射太极图等化解和防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