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海口律师李金良谈商品房房屋买卖的从给付义务
浙江的王女士年过半百,现已退休在家,一辈子操劳落下了很多疾病,儿女长大之后,各自有了自己的事业,也顾不上与王女士在一起,王女士显得非常孤单。后来王女士听说海南的气候很好,对老年人的慢性疾病很有好处,便和朋友一起来到了海口。果然,这里宜人的气候非常适合养老,经介绍,王女士和某楼盘的的销售人员有了接触,销售人员介绍说他们正在开发一高档楼盘,名曰:公园地产,与某森林公园比邻,听了售楼人员的介绍后又在工作人员的带领下参观了此楼盘,因为还没有建成,周围都被围墙包裹。但王女士觉得地段不错,空气清新且相对来说价格也合适,就交了定金,签了购房合同。过了一阵子,王女士随着孙子又来到海口准备装修房子,站在房间的阳台上往下望去,只见白花花的一片石头横卧在一片乱草之中,小孩子仔细观察后告诉王女士说好像是墓碑,汪女士的心里顿时“咯噔”随涌来一股莫名的晦气。自己年过半百,本来身体就不好,多种疾病缠身,还被送到医院抢救过几次,来海南就是为了养老恢复身体,碰到这样的事情实在让人难以接受,后找售楼处的人理论,公司的售楼人员也承认了此事实,只是公司领导不让员工提及此事,还特意给售楼人员强调绝对不能告诉客户实情,否则就要滚蛋。王女士才大呼上当,决心以法律手段讨回公道。
那家房产公司的做法是否构成欺诈呢?有不同的看法,因为不同的国家对此等事情的敏感程度是不一样的,国外的人(专指欧美之人)对此类事情看得比较开通,对房子建在坟地上并不会有太大的反应,当然,也与欧美的人很早时就实行火葬和公墓制有关,而我国老百姓对鬼神的观念很是有很深厚的社会心理基础的,中国风水学的发达就可以证实这一点,建房无论是在农村还是城市都要讲求风水要好,除了从环保科学的角度观察之外,风水学大多是基于鬼神观念的附会杜撰出来的,并没有太多的科学依据。但风水不好,并不会对老百姓的心里产生重大影响,但鬼神观念就另当别论了,在我国鬼神的观念几乎人人都有,这是一种社会事实,一种客观存在,至少在现在阶段不会有太大的改观。也许你可以批评我们的老百姓愚昧,不懂科学,或者说人民群众封建迷信,但事实是改变不了的。连孔老夫子都说“六和之外,圣人存而不论”,到底是有呢,还是没有,连圣人都无法说明白,只好回避,就不必苛求普通老百姓非要都是无神论者了。因此房屋周边的坟场的存在与否对购房者的心理影响是巨大的,特别是对于中老年人来说,因为人越老,越是害怕死亡,越对此等事情看得比较重,而年轻人则看得淡一些。那么房屋周边的特殊的环境因素就构成了房产开发商必须的告知内容。因为此因素的存在与否对人的心理影响是巨大的,可以影响到是否购买和以什么样的价格购买,房屋周边的坟场存在当然是达成合同的的重要因素,是邀约的重要内之一,必须如实告知购房者,否则就是构成欺诈,买房者可以选择解除合同或者变更价款。
其实,此类案件早有判例,北京一家法院就判决了一起这样的案件,房主的屋内上吊死了个人,但为了能够卖出房子,房主就一直没有告知实情,后买者得知事情后坚决要求退房,法院判决解除合同并赔偿损失。
这里提醒我们广大的购房者在签订合同之前仔细的了解楼盘周围的情况,不能轻易相信楼盘的宣传资料,更不能轻易相信售楼人员的自吹自擂。
开发商也要诚信经营,否则就会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得不偿失,一定要将楼盘的有关重要信息公布于众,不能掩饰,不能欺诈消费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