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卫视发言人上月底对媒体表示,广电总局已批准再度举办这个电视歌唱比赛,但附加了一些条件。
据中文媒体报导,附加的条件包括:比赛持续时间不得超过两个月(大约是一届“美国偶像”用时的一半);只能在晚上10:30以后播出;评委穿着打扮和言谈必须得体;参赛者不得在台上抱头痛哭;摄影现场也不得有粉丝团体狂热欢呼。同时,包括手机短信和网上投票在内的所有公众投票形式都将禁止。
解读:这些附加条件是相对合理的,要知道这样一个短信投票,不知让多少观众付出了手机短信费,真是让那些合作的SP或者电信运营商大赚了,其次,由于没有粉丝团体狂热欢呼,也减少了一些煽动因素。
“超级女声”变脸重出江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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