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诉你:你是奴隶!


 

黎阳

2009518

巴东警方以故意杀人罪拘捕邓玉娇,这意味着不承认邓玉娇是正当防卫。如果邓玉娇面对的不是官员而是普通老百姓,还会如此定案吗?如此定案,实际是不承认邓玉娇有正当防卫权。这是如今特色社会的又一条能做不能说潜规则:刑法中的正当防卫只准用于民对民,不得用于民对官面前无权正当防卫”——只要防卫就不正当;想正当就别防卫和谐就不防卫防卫就不和谐

实际上民对官,别说正当防卫,只要不百依百顺那就有
官要你特殊性服务,你不愿,那就有罪。
官要强制搬迁,占你的土地房产,你不愿,那就有罪。
官要把你置于高污染环境,你抗议,那就有罪。
官要没收你的地摊财产,你不愿,那就有罪。
……

如果上访,那就罪上加罪——尽管上访连正当防卫都不算,只能算向青天大老爷乞求公道,但这已经属于拒绝逆来顺受,属于对公仆不敬,不管有理没理都有罪:犯了刑法之外的潜规则之罪——“可恶罪。难怪要用暴力截访,用暴力殴打访民,用暴力拘捕访民,用专家宣布访民都是精神病,必须强制监禁
精英整天骂毛泽东和尚打伞——无法无天毛泽东时代是大规模人权灾难。但毛泽东时代有截访这种事吗?允许公仆无缘无故殴打访民吗?有邓贵大这样敢公然要求特殊性服务的吗?象邓玉娇这样反抗官员强奸的正当防卫,在毛泽东时代是肯定要受到大力表彰的。而敢象邓贵大那样肆无忌惮公然侮辱妇女的,在毛泽东时代还真没见过。
真正无法无天的是如今的公仆
——查遍法典,哪一条规定允许官不经任何手续便任意拘捕访民、任意殴打访民?
——邓玉娇在监禁中哭诉:爸爸,爸爸,他们打我……”——不抓强奸犯殴打受害者,这又是根据哪条法律?

——“公仆强奸幼女,不算犯强奸罪,只算嫖宿幼女

——“公仆6000买处,不算犯强奸罪,只算不知情

——“公仆公子闹市飙车横冲直撞如入无人之境,撞死人若无其事,公然表示可以花钱摆平,警方居然只敢以交通肇事罪处理。

……

这一系列的能做不能说道出了如今特色社会的又一条潜规则:封建社会的民不得与官斗的规矩已经复活。过去是刑不上大夫,如今是刑不上公仆的关系是主奴关系: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官欺民无罪,民杵官有罪。看不透这条,傻不愣登当真以为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当真以为青天大老爷以民为本,当真以为上访求爷爷告奶奶就能求得公道,当真依法行使正当自卫,迟早会发现自己在自欺欺人——如果当真不能容忍这些残民害民之举,早就雷厉风行取缔了,就象网上雷厉风行删除不喜欢的贴子一样。容忍这些东西长期存在而不采取断然措施本身就是一种表态——用事实告诉老百姓:你们是奴隶,别不知好歹,想靠一纸法律条文便跟奴隶主平起平坐。以故意杀人罪拘捕邓玉娇更是对中国老百姓的一个直截了当的当头棒喝:告诉你,你是奴隶,别做梦对公仆搞什么正当防卫

(来源:华岳论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