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公立学校,按着规定,是绝对不允许有如此荒诞的“拒招令”的,毕竟建立学校的资金来自于纳税人,即公众。同样,设施也要为公众所拥有和使用,故而,无论是公务员子女还是普通家庭的子女,都享受接受教育的权利,而任何公立学校都无权拒绝任何一名学生的上学请求。
公众设施不足,首先想到的不应该是“拒招学生”,而应该是扩大公共设施的投资。试问,为什么会出现经费不足、设施不全?钱都用到什么地方去了?这些亟需相关部门核实查清,是否有公款旅游、公款大吃大喝等违法行为?钱是否都用到“点子”上面?还有多少资金是“无故失踪”的,这些都必须明朗化,否则,难保不会出现因为某些人的“权力自肥”而导致经费不足的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