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局长何以对辖区内污染企业无可奈何?
连续三任环保局领导,对自己辖区内企业严重污染环境的行为竟然无可奈何,眼睁睁地看着其为所欲为,甚至不得不走上了漫长的联名举报之路,委实不乏讽刺意味。何以会出现如此怪象?笔者觉得,它暴露出少数地区当前经济发展中存在的三重对立关系:
一是人治与法治的对立。在法治时代,企业依法经营,执法部门依法行使监管权力,这本来是天经地义的事。极少数企业之所以不把环保部门的执法当回事,其背后显然活跃着人治的影子,如果没有地方官员撑腰,他们怎么可能如此有恃无恐?几任局长、局党组书记的举报又怎么会迟迟得不到回应?
二是官本位思想与民本位思想的对立。党的执政为民理念,决定了必须切实坚持“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把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第一位。可是少数地方却是长官意志至上,民众利益让位于自己的个人利益,长远利益让位于眼前利益,整体利益让位于局部利益,甚至不惜追求带污染甚至带伤的政绩,客观上纵容了违法违规行为。
三是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对立。在当今文明社会,企业和企业主必须担负社会责任,这种社会责任在很大程度上体现为注重社会效益,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统一。然而,少数业主置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公益利益于不顾,追求利润的最大化,以牺牲社会公共利益为代价达到资本积累和扩张的目的。
类似这些对立、对抗的情形在其他一些地方也或多或少、或重或轻地存在,如果不能及时有效予以化解,势必会科学发展观的贯彻落实,影响到社会的和谐稳定,因此应当引起有关领导和部门的高度重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