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玉娇被监视居住,和更换律师有关?


荆楚网消息(记者欣屏)5月26日晚,记者从有关部门了解到,经公安机关审查,决定依法对“女服务员刺死镇招商官员”的犯罪嫌疑人邓玉娇的强制措施变更为监视居住。

据了解,受邓玉娇亲属委托,邓玉娇代理律师汪少鹏、刘钢于5月25日向巴东县公安局提出对邓玉娇变更强制措施的申请。

公安机关经审查认为,鉴于邓玉娇具有自动投案情节,对其采取变更强制措施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5月27日《荆楚网》)

从表面上看,警方将邓玉娇的强制措施变更为监视居住,是对邓玉娇在本案中减轻责任的认定,但更有可能是一种各方妥协的结果,和此前的变更律师有关。

邓玉娇案原先的律师夏霖,曾为在北京刺死城管队长李志强的小贩崔英杰辩护,虽然李志强当时已经被北京有关部门评为“革命烈士”,但“凶犯”崔英杰却最终未被判死刑。应该说,夏霖是一位较有知名度的律师。

蹊跷的是,本月23日官方公布了夏霖等二位律师遭邓玉娇母亲解除委托后,记者欣屏在通告发出10小时后,电话联系邓玉娇母亲张树梅,张树梅非常吃惊地反问记者,“这些是谁说的,没有的事”。五小时后再次核实该消息时,张树梅突然改口,称确实与律师解除了委托关系,并表达了自己与凌晨政府公告相似的意见:“律师没有‘以案办案’,他们没有替我们说话,并且他们泄漏了我女儿的隐私”。

直至5月25日,《京华时报》一篇题为《邓玉娇律师澄清性侵犯与强奸不可混淆》的文章中,夏霖称仍未办解除委托的手续。

在夏霖担任邓玉娇律师期间,很多关键事件令人记忆犹新:一是在会见邓玉娇后,律师称“她(邓玉娇)明确地告诉我,她受到了性侵犯,她的胸罩和内衣就是载体。”这和巴东警方此前先入为主的“故意杀人罪”可谓针锋相对。但蹊跷的是,夏霖虽然交代邓玉娇的母亲张树梅,千万不要动邓玉娇的任何物品,但邓玉娇在案发现场的内衣内裤却在家中放置11天后被其母亲全部清洗,使其失去了任何取证价值。二是两位律师大喊“丧尽天良”,然后掩面哭泣。这样的感情牌,也是明显的在向警方施压;三是夏霖律师请求母校援助,公开表示对当地官方不信任,当地官方当然不高兴。

邓玉娇案至今,也暴露出政府在处理公众事件中的经验不足,使公信力在一定程度上受到了伤害:一是在律师的要求下,警方仍不愿意提取邓玉娇的内衣内裤等证据;二是警方在没有法医鉴定的情况下贸然宣布邓玉娇有精神疾病问题,并将其捆绑在精神病院的病床上;三是警方宣布“谭静(野三关派出所所长)说,案发当晚,邓玉娇打电话到派出所报警,但警方准备将她带离现场时,她又用玻璃杯攻击办案人员。”主动报警和袭警的反差,令人无法理解;四是由“按”变“推”的细微变化,暴露出官方有袒护一方的嫌疑;五是宣布变换律师的“时间差”,官方更是无厘头:六是当地色情业缘何如此发达?这么一个小镇子,竟然有如此规模、如此公开的色情场所,不但有近乎公开的“特殊服务”项目,还有公开的异性洗浴服务。令人难以置信的是,这里还是经常召开全县性会议的宾馆。这个老板怎么会有如此大的能量?“邓玉娇事件”处理完毕后,当地政府还应该深究这其中的奥妙。

从变换律师的“时间差”上看,最先和夏霖律师“解除”委托关系的应该是官方而非邓玉娇的母亲。而邓玉娇母亲后来的默认,应该和昨晚邓玉娇的强制措施变更为监视居住有关。也就是说,变换律师后,官方和邓玉娇及其家人,减少了对抗,加强了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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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对刺死官员的邓玉娇强制措施变为监视居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