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多数国家,不论欧美国家所宣称的民有、民治、民享,还是我国的人民当家作主,都以主权在民为基石。在这样的政治理念下,完全可以在整个政治制度层面解决权力制约和监督的问题。如果真正完善了权力来源于人民,权力向人民负责,由人民来监督权力运行,何必再将行政权划为三种权力来相互制约呢,岂非叠床架屋?这种制度下,我以为行政权本身,反而应尽量不分散,以提高效率。因为行政权的外部,已经受到另外两种权力乃至舆论的制约与监督。
有绝对权力的存在行政能够分权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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