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玉娇爷爷代政府发出的第三份通报


昨天,湖北主流媒体以《邓玉娇爷爷:“相信政府一定会依法处理此事”》为题刊发记者对邓玉娇爷爷的的采访报道。看了报道,我如鲠在喉,手握鼠标发呆了好一刻,心里只落得敬佩构造和谐的功力胜过降龙十八掌。

我不知道邓玉娇的爷爷的职业是农民、工人,还是政府官员、政法领导,我在网上搜索也没有找到答案。但是,《邓玉娇爷爷:“相信政府一定会依法处理此事”》的报道里,除了一句话是像邓玉娇爷爷说出来的话外,而其他的言语更像是当地政府发言人的话,又像是专业的政法干部在亲自办案。

报道中透露邓玉娇爷爷个人信息只有一句话:老人年事已高,又患有心脏病。我们一起来品味“年事已高”的老人却极富时代气息的语言:

邓正兰称,案发后,由于警方在案发现场提取了邓玉娇治疗抑郁症的药品,是家属方提出要将邓玉娇送恩施州优抚医院观察和鉴定。

邓正兰表示,“警方当时答应了家属的请求,也是出于人道主义的关心”。

由此看来,以前媒体、网友质疑警方把邓玉娇送到精神病医院是冤屈了警方的“人道主义”,是邓玉娇的家属认为自己的女儿应该接受“精神病”鉴定,是邓玉娇的家人怀疑邓玉娇有精神病——在杀人案件后的焦急、烦乱中,邓玉娇的家属尚能厘清以精神病的缘由来减轻女儿的罪行,这要么是邓玉娇的家属是公检法,要么是受公检法高人的指点。令人惊喜的是,如果邓玉娇的爷爷邓正兰是一个农民或工人,而且还是一个年事已高的农民或工人,那么我们惊喜:属于人权范围的“人道主义”理念如今竟也形成“昔日王谢庭前燕,飞入寻常百姓家”的局面了。

对于网友质疑邓玉娇母亲为什么要解除与北京两位律师的委托合同,为什么是巴东政府来宣布邓玉娇母亲解除合同,邓正兰向记者表示:两个律师没有按照委托人的授权,在他们的职责范围内调查、搜集邓玉娇无罪、罪轻或免予刑事处罚的证据;而是虚构事实,把简单的案情复杂化了。邓正兰表示,去看守所探望时邓玉娇并未反映被强奸的情况,律师无根据的说法,没有恪守律师的职业道德。

有几个人能说出邓正兰如此专业水准的话呢?精通律师专业的邓正兰爷爷难怪要解除律师的委托合同,邓正兰爷爷就是一个好律师吗!但是,北京两位律师即便是像玉娇爷爷所说“虚构事实,把简单案情复杂化”,那也是两位律师在千方百计救邓正兰的孙女玉娇,是在为玉娇进行无罪推定,爷爷怎么会指责自己孙女的救命人呢?更何况两位律师是千里迢迢的自愿援助啊!邓正兰与两位律师,你们到底谁是玉娇的至亲亲人呢?!邓正兰大义灭亲的义举已经胜过邓玉娇举刀抗暴的壮举了。什么是“简单案情”?没有强奸的简单案情就只能是故意杀人了,故意杀人的结果似乎与家属要求鉴定精神病的初衷一脉相承。一边有精神病,一边没有强奸,各得其所,相得益彰,和谐之至!

采访如此报道:邓正兰在看守所探望邓玉娇时劝慰邓玉娇,案发后她主动投案,具有自首情节,为案件从轻处理创造了好的条件,并叮嘱邓玉娇要如实陈述案情。——这哪儿是爷爷的“劝慰”,分明是交待“坦白从宽,抗拒从严”的政策,分明是指出一条光明出路!

巴东县的两份政府通报投石冲开水底天,这由邓正兰爷爷奏出的第三乐章又暴露出不和谐音符,也就是我刚才所说的采访中唯一一句像是以爷爷身份说的话:邓正兰在得知孙女玉娇到娱乐城打工的事情,在电话中,他又气又急,还责怪了张树梅:“你怎么让娇娇去那种地方打工呢……”(注:张树梅系邓玉娇母亲)

那是什么地方爷爷认为孙女不该去打工呢?那不是工商允许营业的地方吗?那不是贡献GDP和国税的地方吗?那不是邓贵大等领导干部都能去的地方吗?为什么娇娇就不能去呢?在邓正兰的心目中,那是怎么样的是非之地,自己的孙女就不应该去呢?既然是良家儿女不该去的是非之地,孙女娇娇又怎么会在那种地方“故意杀人”呢?可怜的娇娇!可怜的爷爷!

邓玉娇爷爷的发言或许是试图平息舆情争吵,却不想叫人心里愈加添堵。我等堵就堵吧,九九归一还是邓玉娇爷爷高屋建瓴:“相信政府一定会依法处理此事。”但是,我还是要说,当地政府的“依法处理”,不仅要取得邓玉娇爷爷的相信,同时还要有广大公众的基本认可,因为政府与公众不是矛盾的对立面,公众要从一件案情的“依法处理”中受到更好的法制教育,做一个守法公民。而要取得公众的信任就要接受公众的监督与质询。当玉娇的爷爷邓正兰的言语给公众的感觉像是“政府发言人”时,公众不仅会质疑“依法处理此事”,更觉得这是对包括邓正兰在内的公众智慧的嘲弄、人格的侮辱,同时还是对公平、正义的继续的粗暴践踏。(文/严少雄)

附:邓玉娇爷爷:“相信政府一定会依法处理此事”

楚天都市报5月28日报道 服务员邓玉娇刺死巴东县一名招商官员案发后,社会各界一直关注案件进展。26日,根据邓玉娇委托的律师和家属的请求,警方对其变更了强制措施,由刑事拘留改为监视居住。

邓玉娇近况究竟如何?昨日,邓玉娇的爷爷邓正兰在恩施巴东县接受了本报记者的独家专访。

案发后,家人要求送邓玉娇到优抚医院观察鉴定

邓正兰回忆,5月10日晚8点多,案发后不久,他就接到了邓玉娇母亲张树梅的电话。

邓正兰表示,他当时才知道邓玉娇到娱乐城打工的事情,在电话中,他又气又急,还责怪了张树梅:“你怎么让娇娇去那种地方打工呢……”

由于老人年事已高,又患有心脏病,当日晚没有去野三关。次日,邓正兰的大女婿、小女儿和二儿子包车从县城赶往野三关镇,和张树梅一起到派出所了解相关情况。

邓正兰称,案发后,由于警方在案发现场提取了邓玉娇治疗抑郁症的药品,是家属方提出要将邓玉娇送恩施州优抚医院观察和鉴定。

邓正兰表示,“警方当时答应了家属的请求,也是出于人道主义的关心”。

邓正兰称,原聘律师没有恪守律师的职业道德

邓玉娇案发生后,邓玉娇的母亲曾与两名律师签订了委托合同,5月21日,两律师到巴东看守所会见了邓玉娇,其后两律师的委托合同又被解除。

邓正兰昨日在接受采访时表示,解除委托合同主要是因为:两个律师没有按照委托人的授权,在他们的职责范围内调查、搜集邓玉娇无罪、罪轻或免予刑事处罚的证据;而是虚构事实,把简单的案情复杂化了。邓正兰表示,去看守所探望时邓玉娇并未反映被强奸的情况,律师无根据的说法,没有恪守律师的职业道德。

邓正兰曾与张树梅到看守所探望邓玉娇

邓正兰透露,原聘律师在与邓玉娇见面后,非常痛苦的表情,引起他和家人的担心,他随即向当地警方提出,要到看守所探望邓玉娇。

5月22日中午,邓正兰和张树梅获得警方准许,到巴东县看守所探望了邓玉娇。

邓正兰介绍,在10多分钟的探望中,他询问了邓玉娇羁押中的生活状况,邓玉娇表示:还好,由于身体不好,自己吃饭前民警都会询问她要吃什么菜,自己说什么菜,都能落实安排。

探望结束前,邓正兰劝慰邓玉娇,案发后她主动投案,具有自首情节,为案件从轻处理创造了好的条件,并叮嘱邓玉娇要如实陈述案情。

重新委托律师人选是家人自己联系的

邓正兰表示,与原聘律师解除委托合同后,为了保证邓玉娇在案件侦查期间的合法权利,家人决定立即重新聘请律师。

邓正兰介绍说,一天,新聘律师来到巴东,主动提出为邓玉娇辩护,张树梅即通过一个在宜昌从事律师工作的亲戚秦某了解在宜昌的湖北诚业律师事务所的刘钢律师的情况后,决定委托他,后刘律师又联系上了在湖北省内在刑事案件辩护上非常有经验的湖北立丰律师事务所汪少鹏律师。

变更强制措施后邓玉娇情况良好

变更强制措施有利于邓玉娇缓和心态,治疗疾病”,邓正兰昨日还特别向记者介绍了邓玉娇变更强制措施后的情况。

邓正兰表示,5月26日晚,邓玉娇离开巴东县看守所,到监视居住地,为给邓玉娇创造一个良好的治疗环境,除警方和邓玉娇近亲外,他们不愿其他人打扰。

离开看守所后,邓玉娇的情绪大为好转。

邓正兰介绍,27日凌晨起,他和邓玉娇的奶奶开始陪伴她。

邓正兰回忆,昨日早上,邓玉娇吃了一个包子,中午吃了一碗饭后,又添了小半碗,看到孙女这样,让他感到非常宽慰。

邓正兰表示,昨晚,邓玉娇的母亲张树梅也赶到监视居住地,一同照顾邓玉娇。

结束采访时,邓正兰特别叮嘱记者,如果刊发稿件,一定要借此向所有持有正义感的网民表示感谢,感谢他们的关注、支持、同情和援助,向所有有正义感的人一并致谢。他相信政府一定会依法处理这个事的。(荆楚网-楚天都市报 钟楠 宋枕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