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节慰问金” 慰问出什么?


 重庆市铜梁县有学生家长反映,孩子读小学要交9000元“教师节慰问金”。学生家长将此事反映至县教委后,被告知“要退钱就必须退人,因为不符合就近入学的原则。”而铜梁县教育局局长接受采访时称,此事系家长“自愿”缴纳。(528日《新京报》)

笔者长期从事教育工作,也深知教师工作的艰辛。于是每年的教师节来临,我们都会游走拜访一些知名企业家或者邀请相关领导开展一个“共谋教育发展、协同治校”之类的座谈会,以期望能够在“沟通”之中获得一些能够改善教师福利待遇的相应资助,这就是我们所称的“教师节慰问金”。但令笔者感到莫名其妙的是:孩子读小学要交9000元的且“要退钱就必须退人”的“教师节慰问金”究竟是一个什么样的东西?

铜梁县教育局局长赵品银说:没有规定限制学生家长向学校捐赠。不过若确定所交款项是赞助费,则属违规,家长可以要求退钱,但同时学生须退学,因为不符合就近入学原则。” 对此,五岳散人翻译赵局长的意思是,如果你交钱了,就符合了所有原则,包括这个就近入学的原则,如果你没交的话,这个原则才会生效。至于说这个费用不论其实质是什么,反正不是国家明令禁止的赞助费

为了能多收钱,这真可谓是最“天才的创意”了。原来,这个所谓的“教师节慰问金”是挂着羊头卖狗肉的“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另外一种版本。但是,学生家长真的富裕到了不把近一万块钱当回事的程度了吗?他们真的是自愿把钱交到学校手里的吗?教育部门的“钱留人留,钱走人也得走”又说明了什么呢?这究竟是家长发自内心的“自愿”,还是“要挟”之下的无奈“自愿”?

重庆市铜梁县的“教师节慰问金”,说穿了就是赞助费换了个“马甲”而已。既然收赞助费属于违规,那么换一个名称不就得了!——难怪有人说我们的教育已经病入膏肓了,难怪国人纷纷指着教育的脊梁骨说三道四,有这样的教育行政领导存在,有这等龌龊的事件频频上演,我们的教育还能够抬得起头来吗?孩子的心是一块神奇的土地,播上思想的种子,就会获得行为的收获。问题在于,我们究竟给孩子播种了什么样的种子。

去年教师节前夕,新修订的《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颁布。与旧版本相比,师德新规中,爱和责任是核心和灵魂,增加了自觉抵制有偿家教,不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保护学生安全等新条目。然而在市场经济盛行的今天,我们到底需要什么样的师德,这还真是一个不容忽视的新命题。

古人云:要言出法随。这就是说,“国家明令禁止的东西,就绝对不能允许为之。对公然违抗的,就必须予以严厉的惩处,不仅不能使其占到便宜,而且必须使其付出代价这样才能以儆效尤,禁而方止。”笔者以为,还是严肃地查一查重庆市铜梁县这个教师节慰问金的问题吧,它不仅能为治理乱收费树立榜样,为打击利益集团奠定基础;也能通过制裁少数教育界只认银不认政策和良心的败类而令政府重塑公信、令民众信服

我想,关于教育挂羊头卖狗肉之乱收费现象屡禁不止的来胧去脉及原因种种大家几乎都是心知肚明的。至于相关部门究竟应该采取什么样的措施,这似乎已不在笔者的论述范围之内。但笔者还要说的是:教育是一个光辉灿烂而又功德无量的职业,设若为了一点点的蝇头小利就置学生的身心健康于不顾地“躲猫猫”,这是有悖教育规律也是不道德的。——在中国教育饱受非议与抨击的尴尬与困顿中,笔者建议有关部门还是采取一些“真格”的行动吧!!!

(李吉明2009530日于河南新乡 邮箱:[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