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营垄断行业的前世今生
千百年来,中国经济的问题,归根到底可以归结为三个利益关系的调整:一是政府利益与公众利益的调整,二是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利益的调整,三是富裕公众与贫穷公众的利益调整。
政府应不应该有商业利益,这个问题,中国讨论了二千多年。早在汉昭帝的时候(公元前81年),大臣们就争论政府该不该把当时最重要的两大生产资料――盐和铁垄断专营起来。
这场关于盐铁的争论,一直持续了2000多年。到唐朝的时候,朝野争论的重点是要不要把漕运归为国营垄断,到宋明的时候,争论要不要把酒米归为国营垄断,到晚清的时候,争论要不要把铁路矿产归为国营垄断,到民国的时候,争论要不要把银行归为国营垄断,到今天,我们在争论要不要把电信、金融、石油归为国营垄断。
在晚清的洋务运动时,官府与民间的争论曾经非常激烈,结果当然还是管制至上,而在同时,日本的明治政府则支持了一次十分坚决的民营化运动,明治维新启蒙者福泽谕吉说:“政府若为了富国,就认为可以做任何事情,与人民从事相同的寻常事业,甚至与人民竞争工商之成败,其弊极矣。”曾出任明治政府首相的伊藤博文则阐述说,明治政府创办各种企业的目的之一,就是为了“示以实利、以诱人民”,当这些工矿企业在引进先进的生产技术和设备以及培养技术工人方面完成了历史使命后,政府就应该把这些官营企业售给民间商社。马克斯•韦伯尝言,“对财富的贪欲确实是企业家的最大敌人”,他说,“只有超乎寻常的坚强性格才能使这样一个新型的企业家不至于丧失适度的自我控制,才能使他免遭道德上和经济上的毁灭。”有时候竟觉得,这句话用在政府身上也同样的适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