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企“走出去”亟需政策扶持(发表于新加坡《联合早报》2009年4月28日)


中国政府近年来为鼓励国内企业“走出去”,出台了许多优惠政策和扶持办法,帮助国内企业特别是大型国有企业解决了一些实际困难。但由于陈旧观念的惯性作用,个别执行部门厚此薄彼、重国有而轻民营的弊病依然存在。这不仅不利于民营企业“走出去”,也不利于企业之间开展公平有序的竞争。

  应当肯定的是,中国政府扶持民营企业的力度,已经有了很大程度的加强,民企走向国际市场的成功案例也在增加。比如,外交部门的领事保护制度,就为民企在海外大量招募国内劳动力提供了保障;国家领导人近年来在外访过程中,专门视察中资民企,与民企代表见面接触。这既是要表达政府对民企海外创业成绩的肯定,也是要让海外民企有更多机会直接向政府领导人表达他们的愿望和诉求。

    国企和民企地位不平等

  企业“走出去”,意味着市场和人才的国际化,也意味着它们必须面对陌生市场的机遇和风险。经济、文化、法律、政治背景的不同,要求它们在经商时必须进行各方面的调整和适应。但是,在开展国际工程承包中,有许多问题是企业本身所难以解决的。特别是由于对外工程投资往往不是小规模,所以非常需要国内银行的信贷和信用支持。

  比如开具工程保函的问题,如果没有银行支持,一些民企就会寸步难行。而在对外工程承包项目下,保函金额通常都是数目庞大,银行出于规避风险的需要,有时候不能满足民企的授信需要,限制了它们对外承包工程业务的扩展。这无助于民营企业在国际市场上健康成长,也不利于它们与欧美等国际知名承包商竞争承揽大型工程项目。

  为了解决这一突出的问题,中国财政部和商务部专门设立了“对外承包工程保函风险专项资金”,委托中国银行负责管理和运作。除此之外,还设有贴息贷款和专项补助等。尽管如此,民营企业遇到的最突出问题是,它们不能和国有企业一样享有平等的优惠待遇。

  又比如在进出口手续方面,国有企业有进出口权,手续简便;而民营企业不拥有进出口权,很多货物、原材料和工程设备要假手第三方,结果徒增成本。既然民营企业与国有企业无法平等地站在同一起跑线上,那又如何指望它们在海外壮大与发展?

  因此笔者认为,中国有关部门对已经“走出去”的民营企业,要多给一些实惠,少喊一些空口号,切实落实政府的相关政策,比如通过政府高层的游说,协助民企获取海外工程项目,多为民企提供进入国际市场、平等竞争的机会。

    民企的贡献不可忽视

  无论国有还是民营,企业都是纳税者。政府出台的相关政策和措施要做到一视同仁,平等对待。中国民企在近些年来的发展中,为社会创造的就业机会最多,为国家提供了较大的税收。它们的力量和贡献不能继续被忽视,应当得到更多的鼓励和支持,以便让它们在国内和国际上扩展实力。必须认识到,这是中国的国家利益所在。

  这几日,笔者陪同中国国家领导人在非洲马格里布地区访问,看到从前在国内颇有影响的一些民营建筑企业,已经一跃而成长为有国际影响力的海外工程承包商。比如浙江某企业,仅在阿尔及利亚就先后招用了3万多国内劳务工人,并为当地提供了数千个就业机会,承建了污水处理厂、高速公路、机场、酒店、政府大厦、市民安居工程等20多项该国国家级工程。这样的企业在海外市场已有基础,中国政府应在金融政策和高级专业人才使用方面予以支持,让这些企业为“走出去”战略发挥更好的示范作用。

  记得过去从北京直飞某一非洲城市的航班是很稀罕的事,必须在欧洲或中东转机。笔者数日前乘坐直航北非的航班,经济舱几乎是清一色去非洲打工的农民工,尽管一脸疲惫,但许多人眼中还是流露出兴奋和憧憬。

  当前中国农民工返乡尚未退潮,大学生就业难问题也正困扰着政府和他们的父母。若政府能引导他们成为合格的劳动力,大规模向海外输出,补充海外中资民营企业的用工需求,应该是一举多得的大好事,可以带动国内原材料、工程机械以及物流等行业。因此,要全面拉动内需,就要多动脑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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