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就业】大学生就业政策指中部、西部包括那些省份?


 

目前还有很多大学生对2009年1月19日,国务院办公厅下发的《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中鼓励高校毕业生到中西部地区就业还不是十分清楚,对政策中所提出的“中部”和“西部”两个概念缺乏了解,下面我采用问答式将这两个概念给大家做出解释。
 
问:国家政策中关于中部和西部的概念是什么时候提出的?
答:国家是在1986年提出的,在这一年的全国人大六届四次会议所通过的“七五”计划中将我国划分为东部、中部、西部三个地区然后向全国公布的。
 
问:东部、中部和西部具体指那些省份?
答:东部地区包括北京、天津、河北、辽宁、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广东和海南等11个省(市);
中部地区包括山西、内蒙古、吉林、黑龙江、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广西等10个省(区);
西部地区包括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9个省(区)。
 
问:这些省份的划分是否有过变化?
答:是的,国家在1997年全国人大八届五次会议决定设立重庆市为直辖市,并划入西部地区后,西部地区所包括的省级行政区就由9个增加为10个省(区、市)。 由于内蒙古和广西两个自治区人均国内生产总值的水平正好相当于上述西部10省(市、区)的平均状况,2000年国家制定的在西部大开发中享受优惠政策的范围又增加了内蒙古和广西。
 
问:目前东部、中部和西部应当包括那些省份?
答:目前,东部地区包括的11个省级行政区没变。 中部地区有8个省级行政区,分别是山西、吉林、黑龙江、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 西部地区包括的省级行政区共12个,分别是四川、重庆、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广西、内蒙古。
 
问:今年国家就业政策中所指的中西部地区是那些?
答:西部地区是指西藏、内蒙古、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1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
中部地区是指河北、山西、吉林、黑龙江、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海南等10个省;
艰苦边远地区是指:除上述地区外,国务院规定的艰苦边远地区的县级人民政府驻地以下地区(不含县级人民政府驻地)。湖南湘西、湖北恩施、吉林延边自治州,海南省原黎族苗族自治州所辖市县中的6个民族自治县(陵水县、保亭县、琼中县、乐东县、白沙县、昌江县)以及东方市、五指山市的县级人民政府驻地以下地区(不含县级人民政府驻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