话说公孙龙过关


 

公孙龙者,凡读到过中学的国人,大约都是知道的。

公园前320年至250年间的某年某月某日某时,他骑一匹白马出城;在城门口,被关吏拦住。

关吏说:上边有规定,按惯例,人可过关,马却不能过。

当时的中国,言论自由得很。诸子百家之说,争鸣雄辩,思想礼花烂漫多彩。列国如邻,哪里的言论受限制,爱思想的人便往别国去也。所以,此王彼王,纷作开明模样。即使内心并不情愿,表面上也得那么秀。“以人为本”的思想,当时已差不多便是诸子百家都认可的一种思想了。马之于古人,如车之于今人。城关只许人过,不许马过,分明是很不“人性化”的规定。

那年那月那日那时,公孙龙先生遭遇了这一很不人性化的规定。

他是不知有此规定,故而被动;还是明知有此规定,意欲破之,史料并无记载。

总之,关吏不许他的马过去。

公孙龙却执意要连人带马同时过。

他有他的理由。

他的理由简直荒诞不经。

他竟指着自己的白马说:这不是马。

关吏当然还不放行。

公孙龙据理力争:我们人,谁都只见过大马、小马、公马、母马、枣红马、白马、黑白、黄骠马等等的马匹,有谁见过什么“马”呢?如果你说我骑着的是一匹“马”,那么你就等着说白马是马。如果白马是马了,那么枣红马、黑马、黄骠马也是“马”吗?如果竟也是,你不就等于说“马”即是这种也是那种还是别的许多种牲畜吗?而我公孙龙没见过那么一种牲畜。如果你说的“马”可以同时是大的小的公的母的黑的白的枣红色的黄色的杂色的,那么请牵一匹来让我见识见识吧!如果你牵不来,证明你也根本不知“马”是什么。如果你根本不知“马”是什么,又凭什么一口咬定我的白马正是一匹不许过关的“马”呢……

结果,关吏辩不过公孙龙,只得放他骑着白马大摇大摆地过关了。

由是,留下一段史话。

公孙龙是当年的“名家”,即每在概念上较真的专家。又叫辩士,察者。

关吏自然辩不过他。

我在少年时读到这段史话,对公孙龙的辩术佩服得五体投地。后来,竟渐渐的也喜欢那关吏了。遇到的,听到的当今之吏们的所作所为多了,对两千二三百年前的那古代关吏,竟由喜欢而油然起大敬意了!

多好多可爱的一名吏啊!

想想吧,他居然有耐性听公孙龙说自己那套“白马非马”的道理!

当辩不过公孙龙时,他居然还肯将公孙龙连人带马放过关去了!

这是何等的修养使然啊!

本就是很不人性化的规定,如果不是他,是别的一名吏,公孙龙过得了关马?

还叨叨叨地非说什么“白马非马”?以胡搅蛮缠,妨碍公务的罪名,唤来兵卒,将其绑了,关了,饿上几顿,拘押几天,公孙龙不是也没奈何吗?

于是联想到杜甫的《石壕吏》、《新安吏》、《潼关吏》。

“艰苦奋长戟万古用一夫”。这是很同情的话。不苛求,吏而有同情心,善吏也。

“莫自使眼枯,收汝泪纵横”、“送行勿泣血,仆射如父兄”。——这是劝抚之言。虔诚,衷恳,亦善吏也。

唯那石壕吏,面目分明可憎。

“吏呼一何怒,妇啼一何苦”。

对以老妪咋咋呼呼,吹胡子瞪眼,如恶犬也。盖,恶犬之恶,三分其性,七分仗人势耳。而霸者畜恶犬,苛政纵恶吏。

看现而今,中国之百姓,似乎已不太惧官了。官们的官气,官威,似乎也都很收敛了。公孙龙若遇到一位官,对方大约也会像那位可爱的吏一样,耐着性子听他把话说完的。

但石壕吏般的吏,确乎的仍存在着。多耶?少耶?没统计过,不好说。“呼一何怒”者,有时还竟非吏,而只不过是吏下之员罢了。

他们小小的权力在握,每扎起大大的架子。什么规定一旦由他们掌控着尺度,那几乎就半点儿人性化的空间也没有了!除非你是他们的亲朋好友。若是,什么原则,什么限制,一概都可以变通的。否则,你的特殊情况再怎么特殊,那也没有申诉的机会。往往是,你那里还没说出第三句话呢,他已经大不耐烦了。

公孙龙要是活在今天,恐怕会一次次被扭送“有关方面”的吧?

和谐社会,吏责大也!

论民间

 

民间乃莫衷一是之概念。模糊。

我所谓的民间,是将伟人、达官、名流、富商巨富们划入另册,所剩的那一部分人间。

在古代,曰“苍生”的那一部分人间。

我发誓,绝无调拨的居心。

古今中外,以上两种人,从不生活在同样的人间,一向也不一起玩儿。所以,我的分法,并不等于离间。

当今提倡和谐。

挑拨离间者可恶。我不是那么坏的人。

在神话中,神们犯了天条,每被逐往人间。

对于高高在上的神们,人间之人,皆凡夫俗子。人间曰“下界”,低等级之界也。

而在人间,公子王孙也罢,将相诸侯也罢,一旦罗罪,半轻不重的惩罚,便是贬至民间。

贬至民间,又叫“沦落”。

而富商巨贾们若财大气粗不起来了,叫“落魄”。钱财乃富人之“魄”,落魄的富人,其命便也如“芸芸”者流了。

“芸芸”者,平民阶层加草根阶层也。因数量众多,其社会形态如江河湖海。

平民阶层与草根阶层的关系是唇齿关系,是手心和手背的关系。“草根”减少,平民渐多,乃民间幸事。反之,那民间,定是悲苦之民间。

故民间最愚蠢的现象,是“草根”们危害平民,平民们厌恶“草根”们。

果而如此,民间就几近于不可救药了。

一个社会好不好,或有没有希望,有多大希望,不仅看官员们是些怎样的官员,富人们是些怎样的富人,各类精英是些怎样的精英;也还要看民间是怎样的民间。

依我的眼睛看来,“五四”至今,不那么令人心冷的中国的民间,正是当下之民间。固然,当下之民间,还有不少令人泄气的方面。但,比起鲁迅所形容的“铁屋子”,比起萧红笔下那“大水坑”,比起闻一多笔下的“死水”,毕竟相当不同了。

故,套用一句流行语,现在的我,是很“看好”民间的。

民间的生气,是我这个置身于民间边缘的很多余的社会人,越来越呼吸得到的。我感觉民间的生气含氧量渐多,而氧是我的大脑需要的。民间的生气含氧量高了,民间本身自然也便耳聪目明了。

不可否认,民间还将产生牛二、阿Q、郑老栓、德纳迪埃和太太、无赖、痞子、流氓、刁民;人性之种种卑污邪狞,睁只眼闭只眼的,皆可从民间看到。以后的民间,也还会有。

但今日之民间,总算开始觉醒了一件事民间原本是比别的社会层面更多温暖的一大部分人间,是最能自然地体现人性的一大部分人间;种种不堪回首之事大规模地发生于民间,实在是因为被肮脏严重地污染了。

民间终于觉悟了这一件事,民间就能找回自己的良心了。

民间之良心开始复苏,种种被遮蔽,掩盖、歪曲、随心所欲涂改之历史真相,也便会一桩桩一件件地昭然于天下了。

当历史在民间得以澄清,民间便获得主持正义的权力。而一向自以为能够玩弄民间于股掌之上的人,便不敢对民间颐指气使了。因为转眼也会被夹在历史中;而民间将长存。

理性的民间乃是这样的民间—除非它自己想要运动一下;披着任何华丽外衣的人,皆难以轻而易举地将它运动起来;它一定要运动一下的时候,并不是情绪的宣泄,而是具有充分理由的。即使理由充分,也仍理性。

是的,我以我眼看到,一个这样的民间,正在中国成熟着。

理性的民间,才是有真力量的民间。

伸张正义的民间,才是受尊重的民间。

也只有这样的民间,才能被当成回事来对待,才能自己理直气壮地喊出“民乃国之根”,而不需要一味靠别人们的嘴来说。

这样的民间,才配是“国之根”。

是的,我分明地看到了中国民间的这一前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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