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股票期权制度来解决独立董事制度悖论


      “经济学家一任多上市公司独董:全拿高薪 集体失责”(http://news.hexun.com/2009-06-12/118593373_2.html)“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这句话正好切中时弊!

     有白拿的钱,不拿白不拿,拿了也是白拿!既然能靠自己的声誉或者经济学家的称号,什么都不用干就可以拿到5-20万不等的高薪,何乐而不为呢?更何况是深谙理性经济人理论的经济学家。
      现阶段的独立董事制度之所以走到了死胡同,主要还是制度设计方面出了问题。制度推出的初衷是好的,管理层是想让独立董事们为中小股东的利益发声;但是,事实上给他们发薪水的却是上市公司,而且主要受上市公司大股东来决定是否发放以及发多少工资。这显然存在一个悖论!那就是,管理层要求大股东和上市公司拿出一部分钱来,给自己上枷锁!如果不是脑残,我相信没有人愿意这么干的。
       然而,独董制度却开展的如火如荼!那只能是大股东和上市公司把独董们当花瓶使,而且必须是有名的花瓶,因为有些事情还是需要仰仗他们的名头的。
      有人提出来要把独立董事从上市公司独立出来,单独成立一个组织,由这个组织给他们发薪水。这看起来是个好主意,但是操作起来很困难。比如这个组织由谁来管理,可能会由证券交易所或者证券业协会;其次是各个不同的公司的独董们的薪酬如何确定,各个公司的工作内容不一样,难易程度也不一样,而且各个独董所付出的努力程度不一样,他们的努力所收到的成效也不一样,这些要考核的话,又得依靠大股东或者上市公司来决定,最后的结果还是跟现在的状态差不多。
      还有人提出来要成立独董协会,将零散的独董们集中起来管理,从而用集体的力量来对抗单个上市公司。这个方案仍然没有解决大股东对独董们的制约。
      接下来的制度设计应该朝这个方向发展:独董应该站在中小股东的立场,不受大股东的利益节制,能够把上市公司的发展当做自身的重要事情来研究。我想,是不是可以把独董的薪酬制度改一下,改成某种股票期权性质的形式,这样他既不会收到大股东的节制,也会把自己当做一名中小股东来对待,同时也能满足现有的对独立董事不能持有上市公司股份超过1%的规定。
      具体的期权制度设计的细节,目前还没有想清楚,这个需要大家集思广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