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人的责任:问三个问题


    开篇先问两个问题,每个人都可以问一问自己:我们是富人还是穷人?富人对社会负有更大的责任还是穷人负有更大的责任?(抱歉,用富人和穷人的字眼有些刺激,如果用相对富裕人群和相对不富裕人群的字眼要好些,但是太文绉绉。)

    如果把人只能分成两类,按性别分是女人和男人,按年龄分是年长者和年少者,按经济分是富人与穷人。我先把定义说清楚,所谓广义的富人是收入在全国平均水平之上的人,所谓广义的穷人是收入在平均水平之下的人。至于什么是平均水平也很难说得清,国家统计局给出的数据是,2008年农村年人均纯收入是4761元,城市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是15781元。从理论上说,年人均收入高于15781元的都是相对富裕人群,但我们知道事实上未必。平均数有时不说明问题,中位数更说明问题,就是找到13亿人中收入排在6.5亿位的那个人的年收入,高于他的是富人,低于他的是穷人,但在现实上有困难。因此,再强调我说的富人是指广义上的富人,可能是城市人口中收入高于平均数的相对富裕人群,人口数是相当大的。

    在现实中我们说的富人和穷人往往是极富者和极贫者,我们来看看这两极的情况。刚刚有一份招商银行和贝恩公司发布的《2009中国私人财富报告》显示,中国人持有可投资资产在1000万元以上的有32万人,资产规模超过9万亿人民币。这样算来这一部分人的平均可投资资产在3000万元左右,人数是万分之二点三。至于极贫者,中国的极贫困标准是什么、人口有多少,是一个比较复杂的、众说纷纭的问题,国际通行的赤贫标准是日均收入低于1美元,根据我国最新的资料,官方在2009年把绝对贫困线和低收入贫困线合二为一,贫困标准是人均年收入低于1067元,总人口为4320万人,占农村人口的4.6%,占全国人口的3.3%。

经济形势好的时候社会矛盾不激烈,富人更富,穷人也在变富。经济形势不好的时候,社会矛盾就会越来越激烈,富人虽然变穷一些了,但穷人可能活不下去了。因此,在经济不景气的时候,尤其要解决好社会矛盾,经济不景气的时间越长,主要矛盾就越不是经济问题,经济危机时间长了往往会引发社会危机和政治危机。

    解决社会问题的主要责任当然在政府,但社会各界也都有一些责任,每个人也都有一些责任,每个“富人”的责任就更大一些。富人履行社会责任有两条途径:被动和主动。被动是指被法律强制性纳税,主动是指依靠道德做纳税之外对社会有益的事。

    早期的资本主义国家为了解决社会矛盾和体现社会公平,是通过政府对富人征税而加大对穷人的社会福利来解决的。比如美国30年代经济危机以后,向富人征收的个人最高所得税从24%上升到63%,又上升到79%,公司资本收益税从14%上升到45%,遗产税从20%上升到45%、60%、70%、到77%。1929年时,美国千分之一的人口占有美国20%的财富,经过政府税收的调节,到1950年时,美国千分之一的人口占有美国10%的财富。贫富悬殊有所下降。但后来又慢慢减税,据统计,1979-2006年,个人所得税最高税率被减半,从70%到35%;资本增值税率的消减也近一半,从28%到15%;公司所得税率降低四分之一多从48%到35%。以个人最高所得税为例,里根1981年减到50%,克林顿减到39.6%,小布什减到35%。借美国的例子我是想说,对富裕人群的征税是不可避免的,征税的程度会根据社会和政治的需要而变化。

    后来,产生了慈善事业和公益事业,除了依法纳税之外,富人们依靠道德主动向社会捐赠,并逐渐成立了基金会,形成了不同的专业方向,持续地进行公益事业。这是所谓的第三次分配。第一次分配是靠市场进行的分配,第二次分配是靠政府进行的分配,第三次分配是靠道德进行的分配。

再后来,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进步,仅仅依靠税收、依靠政府、依靠慈善公益来解决社会问题也不够了,产生了企业公民和企业社会责任的概念和理论,富人们、企业家们自觉的在生产经营的过程中履行社会责任。企业公民和企业社会责任的概念已经不仅仅是慈善公益了,包含了环境保护、资源节约、善待劳工、社区关系等等。

    简单归纳一下,富人对社会的责任主要体现在纳税、慈善公益、其它企业社会责任三个方面。在文中我举了一些数据,说了一些理论上的话,但重点则不在于此。

我想说三个很朴素的问题:

    第一,作为富人,扪心自问我们何德何能能够在这么短的时间迅速致富?是这个时代好,是这个时代给了我们大把的机会,读者可以参考一下我昨天的文章“《高考1977》·2000年不遇的历史”。有人形容说台风来了猪都在天上飞,我不敢说在天上飞的都是猪,但大家的确碰上了台风,甚至是龙卷风。大家在天上飞的时候千万要冷静,不要以为都是自己的本事,要知道是这个社会时代给了我们飞起来的势能,因此,在自己受益的同时要多思考如何回报社会。很多穷人并不比富人差,只是没有机会。

    第二,人是群居动物,人类社会是群体社会,在这个社会里,如果大多数人不幸福,少数人也就幸福不起来,或者只能获得短暂的幸福。换句话说,一个人的幸福有赖于他人的幸福。作为富人,哪怕从利己的角度出发,也应该尽量使身边的他人幸福,这样自己才能够获得真正和长久的幸福。

    第三,撇开各种社会客观因素,富人之所以成为富人,相对于可比人群,大部分人总有其能力比别人强的地方,中国话说能者多劳,能者当然应该比相对不能者多承担一点责任。所谓多承担一点,主要是要有这种意识,也不见得多多少,能多一点是一点。人的境界有高有低,在某些宗教团体中倡导十一原则,每个人尽量拿出自己财富的十分之一为社会做一些好事,例如管理学大师彼得·德鲁克晚年实行倒十一原则,只留十分之一给自己用,其它的捐出去。钱少者也可以拿出自己十分之一的时间为社会做好事。我看哪怕从百分之一做起也行,从小事做起,只要有这种意识就行,在想自己事的同时想一点点别人的事和社会的事就行。即使这个社会有千不好万不好,我们能做的就是尽自己的努力使它在某些地方能够变的好一点点。但大家都这样做可就了不得。

    最后,回答我在开篇提出的两个问题:第一,与全国相比,我们城里人,尤其是东部地区、沿海地区的城里人大部分都算是富人,我们是中国改革开放的第一批受益者。至于30万极富人群更是如此。第二,在一个社会里,如果富人比穷人承担更多的社会责任,这个社会就会和谐稳定地以改良的方式向前发展;如果穷人比富人承担更多的社会责任,这个社会就会动荡不安地以革命的方式向前发展。

    但愿中国的经济危机不会很严重,但愿中国的经济危机不会引发社会危机,中国的政府、社会团体、企业、个人、尤其是“富人”,都应该一起努力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