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常常因某一事件而发生人生轨迹转变。这不,邓玉娇就因刺死官员而注定其人生将发生轨迹转变。
昨日,备受瞩目的“邓玉娇刺死官员案”在湖北巴东县法院一审结束。法院宣判:邓玉娇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但属于防卫过当,且邓玉娇属于限制刑事责任能力,又有自首情节,所以对其免予处罚。案审前,邓玉娇的精神病鉴定也有了结果,鉴定结论显示:邓玉娇具有心智障碍,但具有部分刑事责任能力。 也就是说,邓玉娇之所以免予处罚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其心智有障碍。
不管怎么说,“邓玉娇刺死官员案”的审判结果是多赢的,邓玉娇胜利了——免除刑事处罚,网民胜利了——正义得到申张,巴东县政府也胜利了——这起案件与政府没有多少关联。
可是笔者看到这个消息,开始时为邓玉娇感到高兴,继而为邓玉娇感到担忧。鉴定结果出来了,案件审判结果出来了,所有关心邓玉娇的人都知道邓玉娇胜诉了,同时也就知道了邓玉娇具有心智障碍。一个具有心智障碍的人,谁敢娶呢?谁又愿意娶呢?
邓玉娇若果真心智有障碍也就罢了,若邓玉娇本没有心智有障碍,而为了某个目的给搞出了个心智障碍,那么一个本可以敢爱、本可以被人追求、本可以获得幸福生活的弱女子,也就可能成为一个不敢主动去爱、不易被人追求、不会得到幸福生活的命苦女子。
“邓玉娇刺死官员案”审判结果是圆满的,但是邓玉娇如果因此而人生轨迹发生转变,这个责任又应由谁来负责呢?
希望有未婚青年主动站出来,圆邓玉娇幸福生活之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