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01月04日国务院国资委发布了《关于中央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指导意见》,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是要自觉遵守法律法规、社会规范和商业道德,在追求经济效益的同时,对股东、职工、消费者、供应商、社区等利益相关者和自然环境负责,实现企业和社会、环境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中央企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骨干力量,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具有重要地位和作用,中央企业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指导意见》指出,中央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实际行动,是全社会对中央企业的广泛要求,是实现中央企业可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是中央企业参与国际经济合作交流的客观需要。中央企业履行社会责任,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坚持可持续发展,牢记责任,强化意识,统筹兼顾,积极实践,发挥中央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表率作用,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作出更大贡献。《指导意见》要求,中央企业要增强社会责任意识,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成为依法经营、诚实守信的表率,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表率,以人为本、创建和谐企业的表率,努力成为国家经济的栋梁和全社会企业的榜样。
目前我国中央企业主要分布在石油石化、煤炭、化工、冶金、电力等10个关系国计民生的领域,其中9个产业工业增加值占全部工业增加值的比重接近80%,占GDP的比重达到1/3,规模以上企业上缴税金约占我国税收收入的40%,其在国民经济中地位举足轻重。中央企业有“共和国长子”之称,但是,这种特殊地位不能变成其污染环境的特权和借口,相反,央企更应该有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环保政策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大多数央企居于行业排头兵的位置,既是能源生产大户,也是能源消费大户,对节能减排有着不可低估的影响力和带动力。作为重要行业老大的央企,不仅要在经济上成为顶梁柱,也要在节能减排和履行社会责任方面起到表率作用,展现行业领袖风范。
中央企业履行社会责任要重点把握好八个方面。一是坚持依法经营诚实守信;二是不断提高持续盈利能力;三是切实提高产品质量和服务水平;四是加强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五是推进自主创新和技术进步;六是保障生产安全;七是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八是参与社会公益事业。这八个方面是立足中央企业整体特点,结合当前中国国情和企业实际,对中央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提出的具体要求。各个中央企业根据所处的行业特点和企业特色,在履行社会责任方面有着不同的侧重,在执行中按照八个方面的主要内容,结合企业实际,落实各项措施,规范、有序地开展社会责任工作。
央企应在节能减排中做出表率
评论
编辑推荐
4 view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