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新税法实施后,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国务院、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又制定了哪些专项税收优惠?
[ 专家回复 ] :
(续)二、关于鼓励证券投资基金发展的优惠政策:(一)对证券投资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股权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二)对投资者从证券投资基金分配中取得的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三)对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新税法实施后又制定了哪些专项税收优惠(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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