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末是电力企业和煤炭企业签订新年供货合同的时间,然而2008年末却一吨合同也没有签。政府看了很焦急,万一煤炭供应不上发不出电该怎么办?电企却说,“政府不要管,这是市场调节在起作用。”然而,同样是这些电企,在2008年上半年煤价急速升高时,却在胁迫政府干预,并且理由很充分,手段还很高明,比如先拉政府办公楼的电等等。政府很无奈,没有电怎么发展经济呢,又是财政补贴,又是帮着到煤炭产地签订购货合同,总算把问题都解决了。可是天有不测风云,偏偏来了个全球金融危机,电力需求急转直下,煤炭价格来了个180度的大转弯,刚签的长期供货合同却签在了天价,煤炭不足变成煤炭过剩,煤炭堆成了山,可还是源源不断地运来。电企希望煤炭价格一路跌下去,最好跌得比石油价格更惨,更何况现在手头有的是煤炭,因此要签合同就只能按上年初的合同价签,但煤企就不干了,虽然煤价在跌,可也没有跌得这么惨。
电力企业的行为滑稽、可笑、更可气。但电力企业为何会这么牛呢?首先在于电力行业的垄断性质,虽然发电企业是竞争性的,但电网是高度垄断的,电网和发电企业在利益上高度一致,从而形成了高度垄断的利益共同体;其次在于电力企业是国有的,电价也是国家定的。这样就导致了地方政府对电力企业的依赖和偏袒。电力企业也可以利用这一点要胁政府和采取不公平竞争的手段。
从市场经济角度看,电力企业的行为符合自身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因此是无可厚非的,但其行为后果却值得深思,政府有过度干预的危险。电力企业只是现实中各种利益集团的侧影,这些集团会通过各种不同手段对政府施加压力,说服或迫使政府采取对自身有利的干预措施,但这些措施的受损主体不明确,受损者往往会感觉不到,因此反对的声音会很微弱。由于要求干预的声音很强,反对的声音很弱,而社会呼声是政府制订政策的重要依据,因此有可能导致一些没有必要的干预。我国政府干预名目繁多,措施层出不穷,过度干预的现象相当普遍,自相矛盾的干预时有发生。在区域经济问题上,对东、中、西和东北同时采取鼓励措施,但所有区域都鼓励就等于都没有鼓励;在产业问题上,也是三大产业同时鼓励;在企业规模问题上,既要支持大企业做大做强,又要鼓励中小企业发展。
政府干预绩效评估是很复杂的。故事中的政府干预从表面成功开始,但最终结果是失败的,酿成严重的了不良后果。假如没有发生故事的后半部分,也就是市场没有出现反转,那么我们就会只看到政府干得很漂亮,以为政府干预取得了成功。因此,评价政府干预的效果,不能只看一时的效果,而必须进行长期观察长期;既要分析已经发生的后果,还要分析各种可能情况下的后果。政府干预会导致微观主体行为的改变,如保护价导致养猪大户不怕肉价下跌,从而引起更复杂的问题。
本案例提出了一些严峻的课题,一是如何避免或减少政府的过度干预。依据公众呼声是民主决策过程的必然,但结果并不合理。若不听取公众呼声,那么又用什么来代表民意,找不到更好的替代方法,开一个政策听证会并不一定能真正解决问题。政策要反映民意,但如何收集民意需要有更好的方法。二是政府应对哪些事情进行干预和如何进行干预。故事的后半部分出现了企业行为危害经济稳定的可能性,但政府到底是该管还是不该管,以及该如何管,都没有给出结论,仅仅把问题提了出来。直觉上看,该管,但又很难下手,效果如何更不得而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