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发生的两起抢尸事件,颇让人心神不宁。
先是6月17日,湖北石首市永隆大酒店厨师涂远高离奇身亡,死者家属因不满当地警方“初步认定为自杀”的结论,拒绝尸检,陈尸出事酒店大厅,引起数万群众聚集并围观。6月20日凌晨,部分围观群众为“保护尸体”,多次与警察发生冲突,致酒店底层被纵火焚烧,多名警察受伤,多部消防车辆和警车被掀翻砸坏。
接着,在6月19日晚,湖南邵阳警方在邵东县一民宅抓赌时,两名男子从事发地坠楼身亡。6月20日凌晨,死者家属在家中祭奠时,数百公安和武警人员“抢走了死者尸体”。
单就发生在湖北的抢尸案而言,石首也非第一例。2002年3月15日晚,老河口市少女高莺莺在一家宾馆坠楼身亡,家属同样不满警方说法而陈尸宾馆。数日后,大批警察、武警突然出现,将高莺莺尸体抢出,送往殡仪馆火化。高莺莺案最后以其父高天虎“捏造事实,诬告陷害及作伪证行为”涉罪而告终,但舆论对此案结论却一直有质疑。
一样东西,通过常规手法不能取得,非得下手去抢才行,足见抢夺者势在必得之心,自然亦见其重要程度。
但数次公演的抢尸事件,其结果似乎只有一个目的,那便是尽快火化之。然而抢尸就是为了让死者早日安息吗?显然不是。至少在家属们看来,当地政府派警察抢尸火化,出于让死者尽早不明不白地火化的目的,似乎更多一些。
虽已是一具尸身,却也并非不会说话。如记者发现,石首事件死者涂远高脚背有多处血痕,颈部背面也呈血色,另外胸部还有一处较为明显的伤痕;此前老河口事件中,死者高莺莺喉部有被掐手印,手腕有黑紫色勒痕,上衣纽扣少了好几粒,裤子拉链也没有拉上,且有一个乳头被咬坏;邵阳事件中,死者李智勇的胳膊和小腿处有严重破损,“不能排除坠楼前曾遭殴打”。
所有这新鲜的伤痕、生前的印记,都是一种诉告。这种诉告,当地政府及民众都听到了,所以有关方面开始派人抢尸,民众开始护尸。
一些地方政府何苦连一具尸体也不放过?湖北老河口市高莺莺案离奇的结局,与当年警方在抢尸斗争中大胜而归,从而令高莺莺尸体被顺利火化,有极大关联。石首人也大多记得,2002年8月,同样在涂远高丧命的酒店,一名十六岁的女服务员坠楼身亡,其遗体上有不明伤痕,家长希望查明真相,但在当地政府“动员”之下,被迫将女孩遗体火化。女孩的死因当然也就永远成谜。
从这个意义上说,当一具尸体不明不白地被火化,那未免不是一种毁尸灭迹。正因人们有理由怀疑,每一起抢尸事件背后,可能都有隐衷,有难以公开示人的款曲,所以才有了护尸行为。
石首事件中,一名围观的中年女子被架离现场时说:“我在这里守了两个通晚,就想知道,这个事情到底会不会公正解决。”一些群众也表示:“这样的事情,再也看不下去了,以后还会不会重演?”因此护住了尸体,也就护住了可能不被歪曲的真相。
民众的护尸行为最终引发了一次群体性事件。由此可见,公正、透明、真相,对于公共事件的处理起着关乎大局的效应。去年瓮安事件发生后,贵州省委书记石宗源曾指出,及时、真实、准确地公布事实真相,是处置这起事件十分关键的一项工作,社会舆论要求及时了解事实真相,这是完全合情合理的。
从一具尸体身上,可以看出一些地方在基层社会治理方面的无能与溃败。这里面,既有着权力的霸蛮,同样有着权力的脆弱。比如,有邵阳官员在解释抢尸事件时称,抢尸是为吸取石首事件的教训,“怕天亮后围观群众越来越多,事情闹大”。事实也正是,权力有多霸蛮,它本质上就会有多脆弱。如果权力总是以霸蛮的形式歪曲真相,那么它必将脆弱于人们对于真相的寻求与坚守。
一系列让人心神不宁的抢尸事件,让我们看到基层社会治理的危机,也足以让我们清醒,权力如果不向公正与真相寻找力量,基层社会就必然会在围观中变得不堪收拾。(作者:杨耕身 来源:东方早报)
石首之乱,怎又见“不明真相的群众”
6月17日至6月20日,湖北省荆州市石首市发生因酒店厨师非正常死亡导致的数万群众围观起哄,围堵道路事件。湖北省省委书记罗清泉、省长李鸿忠已亲赴石首市处置该事件。20日夜间至21日凌晨,事态已逐渐平息。停放在事发地永隆大酒店内的尸体已送往殡仪馆,围观群众全部散去。(6月21日鲁中晨报)
贵州瓮安事件历历在目,云南孟连事件余案未了,教训犹在,湖北石首又重蹈覆辙。
石首之乱,目前外界所能了解的信息还极为有限,但从相关报道中,又见一个极为熟悉的字眼——不明真相的群众。追溯以往官方在某些群体事件中披露的信息,都不难见到这几个字的踪影。
从近年来发生的群体性事件中不难发现,群众向来是极其冲动的,一有人挑动,就会围观,就会起哄,甚至与当地政府进行暴力对抗。其原因及背后的深层社会矛盾,在瓮安事件、孟连事件后,已经被广泛解读。在缺乏公平与正义的环境下,一旦遇到发泄的机会,必然会形成“蝴蝶效应”,引发一场风暴。
死者家属追问真相,群众想了解真相,这是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基本要求。一个年轻的厨师,何以突然横尸街头,很多人肯定想知道真相。但如此多的人围观起哄,恐怕也并不仅仅是为了了解真相。
从死亡事件发生的17日晚,到20日凌晨事态升级,两天多的时间,按说,当地政府应当有充足的时间应对,然而,这段时间里,政府部门到底曾采取过哪些应对措施?而所有的措施何以全部失灵,以至于让一起普通的刑事案件,恶化成为群体事件?实在令人不可思议。
在瓮安、孟连等一系列群体事件发生后,官方媒体曾总结了六点经验:一、地方政府负责人第一时间亲临现场;二、就事论事,不对群体事件作“过度政治化”解读;三、信息公开,尤其要在黄金24小时内不断公布准确、真实的信息,不给谣言传播的机会;四、政府要勇敢地反思与自责;五、迅速启动问责程序;六、慎用警力。相关部门也对县级领导干部、公安局长、派出所长进行了大范围的培训。眼下看来,瓮安事件得来的教训,以及因此采取的一系列对策,在石首事件中,没体现任何价值和作用。
历史总是惊人的相似,新闻总让人觉得像旧闻。6月22日,正好距瓮安事件一周年。石首群体事件的发生,不能不让人再次反思——堪称群体事件标本的瓮安事件一周年过去了,地方政府在处置群体性事件时,究竟进步了多少?我们的社会又前进了多少?到底何时才能走出这种“新闻似旧闻”的无奈?(稿源:鲁中晨报 作者:王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