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论李学东的法制艺术
作者:礼泽洲 来源:礼泽洲文集
一、自上而下的裁判文书革命。
革命有广义和狭义之分。从广义上讲,革命指推动事物发生根本变革,引起事物从旧质变为新质的飞跃。从狭义上讲,革命主要是指社会革命和政治革命。我这里指的是一九九九年李老师将一叠厚厚的《全国法院优秀裁判文书评选策划报告书》交给了最高法院出版社于永年副总编辑,这便是最高法院率先发起《全国法院优秀裁判文书评选》大型活动。在这场革命中,全国各级法院的裁判文书无一幸免。它从根本上真正推动了司法公正,社会影响力如同核变波及甚广。
“全国法院优秀裁判文书评选”是将全国各级法院的裁判文书拿出来晒晒的意思。如果全国各级法院院长没有军事指挥家的胆识和艺术,怎么也不敢拿出自己的裁判文书在阳光之下晒晒吧!何况“晒判决书活动”是从最高法院面向全国发起的。据说,当初时任最高法院肖扬院长非常赞赏举办这个活动。这个活动颇有军事艺术之味道。军事是一门艺术,法制建设更是一门军事艺术。在我国民主法制建设中,艺术是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法院院长既是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指挥员”,更是“宣传员”,工作繁琐、情况复杂、岗位重要、责任重大。普法教育,是强化法治理念、实现法治社会的根基。法治,已经成为现代文明社会的理性追求。
二、自下而上走群众路线的法制艺术。
宣战,泛指开展激烈斗争:向大自然宣战,向违法行为宣战。以李老师为代表的《向违反环境保护法行为宣战跨世纪大行动》组委会在北京宣告成立。一时间,《法制日报》、《中国环境报》、《人民法院报》、《家庭报》、中国法律人网、上海环保热线等媒体大幅刊登了小龙河污染事件,《向违反环境保护法行为宣战跨世纪大行动》受到著名环保专家李皓博士的大力支持,李学东老师拍摄的《乡村水污染》也成为全国环保教育题材的教案。
群众路线是战胜环境污染的法宝,是法制宣传的重要艺术手法。
三、运筹帷幄,决胜千里。
5月21日,李老师对“邓玉娇案件的分析”发表了公开看法,并建议法院免除邓玉娇的刑事处罚,以法律人的冷静洞察着这起突发事件。在李老师的倡导下,刘红尘和其他高层领袖一起于5月22日向全国检察官、法官、律师发出“将积极关注邓玉娇涉嫌故意杀人案,并不惜一切代价免除故意杀人罪,将刑罚降至最低限度”的倡议,受到社会各界人士的高度赞誉,邓玉娇已被巴东法院免除刑事处罚。
这些都表现出李老师非凡的法制艺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