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农民平等权利才能避免农村政策失误
盛洪
目前,学界关于“三农”问题的讨论,大多是从经济学的角度入手,谈如何增加农民的收入。但北京天则经济研究所执行理事盛洪近期在《经济观察报》撰文,从1994年棉花流通体制改革和1998年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分析入手,认为我国农民人数虽多,却是一个政治上的弱势集团,而当一个社会中最大的人群被压缩了权利,经济政策就会出现系统性的偏差。因此,当务之急是给予农民应有的权利,从而提高经济的效率。
在人口的大多数是农民的国度中,农民的命运就是国家的命运。然而坦率地说,我们没有掌握自己的命运,因为我们没有解决好农民的问题。仅从几十年的农业政策史及其经济后果来看,缺少一个反映农民利益的、平衡的政治结构,是许多损害农民利益进而损害全社会利益的政策轻易出台的重要原因。
对于制度和政策,如果农民能够直接发出与他们的人口比例相称的声音,我们就无需等待一个检验政策的周期,承担政策错误的所有后果,而是直接将损害农民的政策排除在外。因此,还农民以真正平等的权利,是避免我国农村政策失误的宪法层次的解决办法。这毫无疑问也有利于非农民利益集团,有利于整个国家。在这方面,大连市委党校教授宫希魁在《中国改革报》上曾有一篇文章认为,解决农民“国民待遇”问题,不能仅靠道义诉求,需要有实际措施和步骤。在义务教育、户籍管理、迁徙自由、市场准入、劳动就业、公共用品使用、民主参与等诸多领域,完全可以逐步取消对农民的歧视性限制,在解放农民的道路上迈出实质性的步伐。否则,我国的“三农”问题就难以有一个令人满意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