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州汛期禁采砂石


  宣州区防汛抗旱指挥部近日发布公告,宣布6月1日至8月31日为宣州区河道开采砂石禁采期。

  公告指出,为保障宣州区堤防度汛和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加强对河道砂石开采的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和市政府八号令发布的《宣城市河道开采砂石管理办法》规定,今年的6月1日至8月31日为宣州区河道开采砂石的禁采期。禁采期间,严禁在宣州区水阳江、清弋江流域从事开采砂石活动。违者将严肃查处,依法追究。

  宣州区地处长江以南,是皖南山区与长江中、下游平原的结合部,雨量充沛,每年六至八月份是防汛高峰期,加强河道管理,防止乱采乱挖,确保安全度汛是当务之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