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pg)
小覃双腿皮肤被火烧焦 本报记者 蒙志献 摄
南宁新闻网—南宁晚报讯(记者 蒙志献)6月3日下午,经开区那洪街道办槎路小学一名13岁男孩,在放学后爬上高压电线塔捉鸟时不幸触电,导致两下肢被燃烧的衣裤烧伤。男孩家长认为供电部门安全警示工作未到位,应负一定责任。对此,供电部门表示,有待相关部门对事故进行调查并分清责任,若是由供电部门承担相应责任,他们会及时进行理赔。
惊险一幕:攀登电线塔触电衣服起火
当天下午3时左右,槎路小学的小学生像往常每周三一样准时放学。在读六年级的小覃和同班同学小甘,来到那洪大道那历村路口附近的十字路边玩耍。
下午5时30分左右,小覃看到路边一座高压电线塔上有一个鸟窝,有小鸟儿在窝边飞来飞去。他便爬上焊有“之”字架钢板的电线塔,打算捉住小鸟。没想到,当他爬上约4米高的电线塔后,突然双腿乏力。他的左脚被高压电击中,裤子和上衣马上燃烧起来,
小覃随即从电线塔上摔下来。
在电线塔下的小甘见状,立即用双手捧起电线塔下一个水坑中的水,帮小覃扑火。
目睹这惊险一幕的程先生立即拨打110和120电话报警。10分钟左右,一辆120救护车赶到现场,将小覃送到医院救治。
伤势堪忧:双腿被烧伤可能引发后遗症
记者在南宁二医院外四科烧伤整形科看到,小覃正躺在病床接受输液等治疗。被火烧伤的两条腿已是“体无完肤”。小覃说,事发时,他的左腿首先被电击中,然后双腿感觉发软,就掉了下来。
小覃的母亲黄英梅说,他们一家三口是横县平马镇大茶村委菜村人,长年租住在那洪街道办那历村,夫妻两人靠在建筑工地打短工为生。小覃是他们唯一的孩子,在槎路小学上学。每周三下午3时许,学校给学生们上了一节课后就放学。由于当天上午下雨,夫妻两人呆在家里不出工,没想到下午孩子就出事了,“接到过路人打来电话时,我还以为是小孩从树上摔下来”。
小覃的伤势怎么样了?医生徐进介绍说,小覃的双腿被电击伤较深,皮肤被烧焦。这种被电烧伤的伤势,比一般的烧伤要严重。被电击伤的人十个中有九个的皮肤无法还原,甚至出现肢体残废的可能。最担心的是孩子被电烧伤后带来的后遗症,比如伤疤或肾功能衰竭等。
4日,小覃的父亲覃朝欢告诉记者,从目前的治疗情况来看,孩子的伤势已有所好转。医生说要治好小覃的伤约需4万元治疗费,他和亲戚正忙着到处筹钱给儿子治病。
供电部门:若认定有责任将及时理赔
记者在事发现场看到,小覃的衣服和裤子散在高压电线塔的路边,衣裤被火烧了一大半。电线塔距路边不到两米,一块警示牌被挂在电线塔距地面约9米高处,牌子上写着“禁止攀登 高压危险”。但如果不仔细看,一般不会注意到这块警示牌。
覃朝欢说,虽然小孩爬电线塔是不对,但离道路较近的电线塔并未设有醒目的警示标志,供电部门应有一定的责任。
对此,南宁市供电局新闻中心负责人肖军在接受采访时表示,据初步调查了解,从该电线塔上搭架而过的带电高压电线,有的是胶套电线,有的是裸露电线。电线塔中间设有一个电源开关设备,估计小覃是碰到该带电开关设备才遭到电击的,“人要是被高压电击中后,皮肤的温度可以骤然升到2000度至4000度,导致衣服着火”。
“以前挂在低处的警示牌经常被人盗走,才把它挂在电线塔的高处。”肖军认为,小覃遭电击不是因电线塔警示牌所挂位置高低引起的,主要还是小覃擅自攀登电线塔。
肖军表示,对于小覃的遭遇,供电部门也深表痛心和同情。有待相关部门对事故进行调查并分清责任,若是由供电部门承担相关责任,他们会及时进行理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