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时退房不如改成“点对点”结帐


 延时退房不如改成“点对点”结帐

庞 震

       报上说,酒店行业“12点后退房要加钱”的行规,被消费者抱怨已久。日前,全国300多家知名酒店与携程旅行网联手试行“延迟退房”活动,这意味着,“12点退房”这条存在多年的行规被打破。记者了解到,南京也有10家星级酒店参加了此次活动。

       什么叫习惯成自然,住酒店必须12点退房,就当属一例,不过很多看似理所当然的事,其实根本经不住一问。虽说,这次酒店行业的联合活动,有打破行规的迹象,开始不再死咬12点不放,延迟退房了。可是,从我的个人经验来看,延时退房并不能解决所有问题,因为12点退房结帐本身就是一个霸王条款。

       根据12点结帐的行规,比如说,我今天晚上七点钟入住酒店,到了第二天中午12点就必须离开,而且收的费用还是按一天24小时算的,一旦不小心过了点就多加半天,要是超过六小时你的住宿时间那就变成两天。酒店这样的算法,我就真有点搞不懂了。打个不太恰当的比方,如果去饭店吃饭,老板非得规定一个人必须吃十盘菜,但是我又不像猪八戒胃口大,自己只能吃一盘,那为什么其他九盘的钱还要算到我头上呢?难不成仅仅因为这个是行规和店规。

        没法的时代,老板这么算,外人也没办法。可是,在如今的法治社会,一切都必须依法而行,无论是《合同法》还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都要保护交易双方的合法权益,保证双方的公平交易。所以说,在何时退房问题上,就决不能只认行规不认人,消费者也有权利提出自己的意见,否则偏听一方那不就成了霸王条款吗?

        其实,我觉得最好的退房方式就是“点对点”式的结帐,你什么时候入住,什么时候走,有几个小时算几个小时的钱。可能有些店家要反驳我,通常客人都是晚上过来住,下午订房间,倘若有人退房比较迟,耽误了下午的订房,势必会影响客人晚上的入住,似乎这样做也是为了保障其他人的权益。

        当然,在权益问题上,一个客人都不能少。不过这个问题也并非不能解决,既然下午是订房的高峰期,那就可以提高这个时段每小时的住宿标准,通过价格的高低来调节人们的行为。试想啊,如何客人早上办完事了,那他就不会再拖到下午走,因为那样收费会比较高。此外,点对点式的结帐方式,还能够促使客人的轮换,提高前客让后客的速率。

        总之,我想在退房这件事上,只要消费者不觉得点对点结帐给自己住宿带来麻烦,那酒店又有什么理由不支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