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光宏《安全工作的季节性管理》
2009-07-15 01:13
十年前我也是搞安全的,我1996年底由县委政研室主任改任劳动局长,那时安监局未成立,安全办设劳动局,我兼安委会副主任,管理安全办的人员和日常工作,凡全区性安全工作和重点部 位、重点企业、事故现场、整改现场必须到场,安全行政处罚,由我代表劳动局签字。安全监管如果不到位,也由我首先承担责任。
2001年底,我从劳动局长岗位提前退休,时年53岁,批准享受副县级待遇。县级机构改革,安监局挂靠经贸局,为正局级内设单位,劳动局分管安全的副局长升任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