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律师真的是靠人才做大、做强的吗?


    
  在深圳律师界,似乎有一种非常悲观的情绪。认为深圳的律师业怎么也拼不过北京、上海的律师业,因为北京有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地位的优势,上海至少也有经济、金融中心的优势。而深圳随着特区光环的消退,也无优势可言,而且深圳区域经济的规模怎么也无法超过北京和上海。言下之意是说,深圳的律师业要作为至少要做好当“二流”的准备,并且要甘当“二流”。
  
  最近市司法局和律师协会从北京考察带回来的消息更可怕,说:六十年代出生的律师,北京、深圳大家是平起平坐,而七十年代出生的律师深圳已经输给了北京。因为,北大、人大、法大的毕业生宁可空留在北京,也不愿意来深圳发展。潜台词就是北京的机会是大鱼,一旦抓住即可功成名就,而深圳的机会已不过是小鱼小虾级的了,即使抓住了也没多大意义。改革开放三十年来,北京律师业在全国是一枝独秀,这是不争事实。但是,难道北京的律师真的是靠人才做大、做强的吗?
  
  记得前年笔者写过一篇文章,题为《北京律师=80%的北京+20%的律师》。文中说:“确实,北京律师太强大了,收费、专业与行业影响力,在国内是无人可与其叫板的。广东省经济最发达,律师人数全国最多,但是收费不如北京律师,专业、行业与社会影响力就更不用提了,远远在落在北京、上海律师之后。原因很简单,广东律师实在,一心只顾做业务,两耳不闻窗外事。广东律师不善于造势,不善于时下最流行的“忽悠”,不善于总结、不善于写,不善于游说,不敢好为人师。而北京律师则完全不同,身处全国的政治、经济、文化、教育中心,有‘君临天下’的独特优势,北京的舞台就是全国人民的舞台,只要在北京的舞台上唱响了、唱亮了、唱好了、唱红了,也就是在全国出名了,北京的名律师一定是全国的名律师。”
  
  所以,北京的律师不是靠人才做大做强的,而是靠北京做大、做强的。再说律师界真正的人才,不是大学培养出来的。面对中国的国情和中国的司法实践,纵使大学毕业也只不过是个白痴,而且学历越高白痴的等级越高。难道北京的律师业就是靠北大、人大、法大毕业的白痴高才生成就的吗?显然不是。
  
  诚然,北京的优势是上海和深圳的律师无法比拟的,但是他们的优势也一定是他们的弱势,因为优势带来的体制僵化、创新能力低下,一朝富贵容易腐朽毛病也是他们无法克服的顽疾。而改革开放三十年来,深圳律师业在全国的地位和影响,靠的不是规模和人数,也不是业务创收,而真正成就了深圳律师的是创新,敢为天下先的闯劲和实干。
  
  现在,深圳律师业的发展确实遇到瓶颈和挑战,但不仅仅是深圳特有的现象。无论北京、上海的律师业,还是全国各地的律师业都都面临着发展的瓶颈。只是因为区域不同,而各有各的难念的经。
  
  北京律师,依靠一大批“红顶律师”从强势资源走向强势品牌的道路,后来者已经很难复制或者说可以复制的人已经越来越少了。再者,以计点制为代表的利益分配机制“北京模式”,即使在北京后来者也很难复制,更别说在全国各地推而广之了。
  
  上海律师,各人自扫门前雪,休管他人瓦上霜的自私和狭隘的天性,早已经成为上海律师业发展的桎梏。前不久,笔者在上海对几家号称“公司制”的律师事务所进行了简单的了解,发现这些所不过一个老板级的律师雇佣了一批打工的律师。这些所谓公司化的律师事务所,只不过是一些稍微有些规模的个体户。上海本地律师的“小脚老太”式的行动力,与外地律师“群狼式”的围攻形成了显明的反差,而且这种反差至今没有明显的改观。
  
  深圳的律师业,随着深圳经济特区优势的退化,正在陷入了首都北京、省城广州、行政特区香港等这些山峰级城市之间的峡谷地带的尴尬境地。这样的地位,使得深圳律师守无隘、攻无力。最可怕的是,深圳律师的创新动力和精神严重退化,早期那批敢为天下先的律师在功成名就、荣华富贵后已经开始腐朽,创新意识荡然无存。面对这样的尴尬,有的所选择了成为北京、上海的分所,但大部分的所还是死抱着原有的道路和模式亦步亦趋,不知所措。而且,即使在如此严峻的形势面前,依然还有律师所能靠对律师简单而原始的盘剥,成就了一个农贸市场式的超百人的大所。至今,深圳的律师业基本上还是靠地主收地租的式机制在维持着其生存和发展,“台位制”依然僵而不死。死抱着这种模式不放,深圳律师怎么可能会有竞争力,竞争力从何而来?
  
  虽然,现在深圳的律师天天都在喊创新,那些已经功成名就的,或许还在律师协会身居要职,但是已经腐朽的他们充其量不过是创新的“叶公”。而一大批成长中的律师,虽有创新的愿望,但无论在律师事务所内还是在行业中因势单力薄而孤掌难鸣。
  
  毕竟,创新是要冒风险和付出代价的,别的不用说,就问一个问题就可以了。深圳三百多家律师事务所、五千多名律师中,有几个律师事务所,有几位律师愿意付出千万的代价、五年至十年的时间来尝试新的体制、模式、机制?别说千万、百万了,即使是付出十万都会有相当一部分人要把自己的脑袋摇得掉在地上四处打滚。
  
  渔猎心态在深圳律师业中根深蒂固,没有人愿意在海中养活鱼、在山上放养,只能等待上天赋予的资源消耗殆尽再说。但无论如何,历史不可能重复,三十年前因飞速发展带来的辉煌已经一去不复返了。面对峡谷的劣势,深圳律师除了创新别无选择。
  
  北京律师不可怕,上海律师不可怕,广州的律师不可怕,香港的律师也不可怕。创新需要人才更需要环境,但是只要有了梧桐树,自然就不怕没有凤凰来,一切就要看有没有适合梧桐树生长的环境、土壤和气候。显然,这些单靠律师个人、个别律师事务所的努力是无济于事的,要靠律师协会、行政主管部门、政府来共同打造这样的环境和氛围。同样,打造环境和营造氛围也是要付出代价和承担风险的,如果政策上没有优势、政府不能支持,行政主管部门和律师协会无所作为,大家都在口号中坐享其成,那么一切都是空谈。
  
  北京是北京的北京,也是中国的北京;上海是上海的上海,也是中国的上海;深圳当然也是深圳的深圳,也是中国的深圳。深圳的律师业只要做好自己的文章,根本就不会在乎北京和上海律师业的强大,相反他们的强大只会让我们变得更加强大、更有力量。
  
  北京律师是靠人才做强、做大的,只不过是一句鬼话而已,表面看是、其实不是,信以为真就上当了。当然,我们在战略上要藐视他们,在战术上要重视他们。
  
  邱旭瑜律师
  
  2009年7月18日于深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