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政府与房地产商本就是一家


  在中国,政府与房地产商本就是一家

  政府就是政府,房地产商是企业,怎么是一家呢?房地产业与政府有复杂、深刻的关系,其程度超过几乎所有其他行业,所以,房地产业在中国是一个相当特殊的行业。可以尽享有政治、法律、财政货币政策之利。推理其实非常简单:没有一个房地产开发企业是没有“关系”的。“关系”,当然是指政府里的关系,就是商人与官员的关系。可以想象,在目前的制度环境下,如果没有这类关系,普通房地产企业怎么可能从政府手里拿到地?怎么可能从政府控制的国有行贷到巨额款项?又怎么能够办得下、通得过政府所规定的种种繁琐的、有时十分荒唐的手续?各级政府官员的政绩极大地依赖于房地产业。政府通过直接出售土地可以赚大钱,房地产业的税收也构成政府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房地产业又可以带动其他产业发展。而所有这些,都可以成为政府官员的政绩。而且,是来得最块的政绩。政府就是土地一级市场的垄断性主体。按照现有法律,城市化、工业化所有用地,只能由政府独家供应。政府巧妙地综合利用两种体制来实现自身利益最大化:政府买地的时候是向农民强制征收,到自己卖地的时候却用市场化的办法。

  这就是房价为什么难控制,房地产市场出现泡沫的原因:政府与房地产商有利益一致的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