边疆维稳还是要有包容和大智慧


       回顾去年发生在西藏的3·14事件到今年发生在新疆的7·5事件,其表现形式惊人地相似,同样地震动了政府到民间,震惊了世界,特别是这次在新疆短短的时间内造成死伤人数之众,是前所未有的。似乎没有人预料到会演变成这样的大规模流血冲突事件。

    近一个世纪以来,新疆境内的少数民族,特别是维族总是时不时都有磕磕碰碰的,可此次骚乱中表现出来的极端敌意,使得少数人极其残忍地在短时间内所做出的近乎恐怖的行为已毫无同胞之情。

    此次骚乱事件,暴露出一个问题:不仅是维族感受到不公平,连汉族也觉得政府的不公平,甚至认为政府已经不能保护到他们的权益,只好拿起武器四处寻仇,冤冤相报。边疆少数民族地区的维稳工作,并不是只靠一本民族区域自治条例就能一劳永逸的。民族之间的和谐共进还要靠政府及各民族人民相互之间的包容和智慧。

   和谐才是目的

    要做到和谐,说易不易,说难也不是那么难。笔者认为其关键在于尊重和平衡,或者说在尊重的基础上建立平衡的关系。尊重什么?尊重不同民族、不同利益团体的意见和诉求、尊重他们的生活方式、固有的文化和宗教信仰等等。如何建立平衡的关系?就是要建立平等的观念和处置方式。不能因为不同信仰、不同民族、不同地域而人为地设置不同的门槛或者造成太大的差异。比如近年来比比皆是的以虚假民族身份参加高考的现象,恰恰是由于不同民族享有不同招生政策而造成的政策“漏洞”。

    从某种角度而言,沿袭于前苏联的民族政策,在今天看来,又似乎隐含着大民族沙文主义的观念,似乎是大民族的优越性和一定程度的政治强势,使得医疗、卫生、教育等方面都畸形地向少数民族倾斜。笔者不是否定适度倾斜的积极意义,而是说,一定要在适度的范围内予以倾斜。另外,不能因为曾经给予,就觉得可以随意向他索取,比如自然资源的都应当充分听取他们的意见,至少应当照顾到当地人民的利益。

    在民族宗教心理的尊重方面,还应以更大的包容心来给予少数民族充分的更大的自由。窃以为,一个政党当然可以拥有自己的党纲、自己的信仰,但其建立和掌握的政权却不应限制其他政党和全体人民跟他拥有完全一样的信仰。

    政府在处理宗教信仰方面尚有不少需要改善之处。比如说,回教徒最重要的斋戒活动就受到政府的限制,政府干部、甚至是学校的学生都被禁止参加斋戒,而前往麦加朝圣的申请手续往往需要很长时间才能获批,并被限制名额。由于执政党所抱持的无神论,要求党员和政府官员不得参加宗教活动,在少数民族聚居区的少数民族信教群众政治活动的机会就少了很多。

    改革开放让新疆各地建设得更美了,但乌鲁木齐等主要的大城市人口中汉族和其他民族占了很大部分,原居民维族只占少数,这也给维族群众心目中落下了“土地被占据”的印象:一方面大量的汉族人迁入新疆,另一方面新疆的维族青壮年劳动力和本地的资源被政府组织往外地输出。又比如在喀什老城的改造方面,就没有充分听取当地维族人的意见,在政府官员的政绩驱动下,对旧城古建筑和街道的保护做的很不够,一定程度上也伤害了民族心理。

    这当然可能存在误解,却是一个客观存在的现象。至于地方劳务输出政策是否违背了自愿平等原则,那是另一个问题。

   弥补民族政策的短板

    现代管理学中有个著名的“短板理论”:盛水的木桶是由许多块木板箍成的,盛水量的多少不取决于最长的板,而是取决于最短的那块木板,那块短板就成了这个木桶盛水量的限制因素,若要使此木桶盛水量增加,只有换掉短板或将短板加长才成。依此理论,比最低的木板高出的部分或许可以起到装饰或其他作用,但对于水桶本身的盛水量是没有意义的,高出越多,浪费越大。

    在政策上给予少数民族地区以倾斜和照顾,在少数民族地区的经济上无疑是取得了长足的进步,这当然是政策中的长板。解决民族问题,促进民族大团结、大和谐,就必须找出民族政策这个“水桶”的“短板”。

    现行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在建国以来取得的成绩是可以肯定的,但不到一年半的时间内,在西藏和新疆这两个最大的少数民族自治区内先后发生同样性质的流血事件,足以引起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的重视,特别是自治区内的各级政府部门需要真正深刻反思这些年里的工作不足。需要深入到少数民族民众的家里和田间地头去了解他们真正的需求,多听取他们的意见,改善今后的民族工作,以促进自治区内各民族之间的团结和谐。

    我相信网上不负责任的一句谣言是能造成短期的误解,但我不相信一小撮别有用心的人稍作煽动就能让数万人一呼百应,进而集结成暴动的队伍。相信这背后一定有着某种社会矛盾的基础,而且怨气是累积起来等待着消解的出口的。

    新加坡种族和谐的经验值得借鉴,那就是尊重各个族群的文化习俗、公平对待每个族群并透过社区等基层组织调解各个族群之间的日常矛盾。中国有了民族区域自治的大政策、大方针,但缺乏具体有效的做法,没有深入到民间、深入到各民族人民的心中,对各民族人民的真实心理需求知之不够。

    眼下的新疆社会需要尽快恢复次序,但不能把造成危机的责任一味地推给客观、推给境外。政府特别是少数民族地方自治政府也需要检讨固有的少数民族政策,改善少数民族地区的管制方式,包括加强对少数民族民众的文化与思想感情的了解与尊重,在照顾经济均衡发展的同时,以更大的包容心来看待文化、生活习俗与自己千差万别的少数民族,尽可能全面地兼顾各种不同利益诉求,兼顾不同民族人民的根本利益,兼顾各民族人民从物质到精神层面的利益需求。比如藏人把来世看得比今生更重要,而在新疆的穆斯林眼里,贫瘠但亲近的乡土和神圣的清真寺比豪华的高楼大厦、比花花绿绿的金钱更加重要。  

    不论是常规的政策、制度,还是对于突发事件的处理,都应本着促进社会和谐的目的。应建立长效的机制,不能只为应对眼前的危机而做事。

    不能以简单的惩罚取代慈悲和包容,更不能以暴力取代现代文明的智慧,要以极大的包容心来面对民族利益冲突。应反对一切形式的暴力行为,无论它是出于任何目的。暴力从一开始就表现为破坏性的特征,它只能催生更血腥的暴力;强制性措施也不能从根本上化解矛盾和纠纷,只能造成族群的进一步分离,撕开民族矛盾冲突的伤口,让民族矛盾演变成民族仇恨。

     (以上个人观点 不代表任何机构团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