摊贩获合法身份城管咋不高兴?
针对引起热议的《个体工商户条例(征求意见稿)》,全国城管执法局长联席会议执行会长兼秘书长罗亚蒙昨日明确表示,把《条例》相关规定理解为“流动商贩合法化”是一种误读。(29日新京报)
原以为摊贩身份合法化,能给破解城管难题带来一线曙光,因此也会受到城管部门的欢迎,谁料却首当其冲地遭到来自城管的集体抵制。何以会遭至如此尴尬局面?全国城管执法局长联席会议执行会长兼秘书长罗亚蒙一语道破了问题的要害:“工商部门不能只管收费发照,把问题都推给社会,尤其是不能让城管部门来背黑锅”。
一直很纳闷,为什么处于边缘地位的城管执法者对同样处于社会边缘的摊派那么“仇视”,俨然一副要“赶尽杀绝”的样子,暴力执法事件时有所闻。尽管舆论质疑、批评乃至声讨的声音不绝于耳,尽管去年初全国城管(执法)局长联席会议发布声明,信誓旦旦地承诺摒弃“粗暴执法、粗暴管理”,但似乎并未见多少实质性措施,实际的情形也未见明显好转。
不久前,听一摊贩“没有我们哪要你城管”的抱怨还觉得很幼稚,城管对《条例》的敏感反应让人觉得,还真是那么回事,没摊派这“非法”群体的存在,城管跟谁去收费或者罚款,部门或个体利益哪有来源和保障,其执法队伍本身又有什么存在的必要?如今让工商收费办证令摊贩“合法化”,你收费我管理,城管当然不高兴了。
由此看来,某些地方城管执法的热情,更多是出于对自身利益的考虑,要从根本上解决城市的面子和里子、游商的管与疏、城管的存与废等深度问题,关键在于厘清城管职责。不然,即使摊贩身份合法化了,受部门或个人利益驱动的粗暴执法仍将难以避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