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统计局最近公布的一项调查结果表明,2009年上半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8856元,同比增长9.8%;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11.2%。与此同时,农村居民现金收入人均达到2733元,同比增长8.1%,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仍为8.1%。尽管存在着城乡之间的差异,但无论是对城镇居民来说,还是对农村居民来说,2009年上半年的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都很快,增长幅度均超过同一时期7.1%的GDP同比增长幅度。
近些年来,中国城乡居民的人均收入增长相对于GDP增长来说时快时慢。在某一时期,居民的人均收入增长超过GDP增长幅度不足为奇。翻一下旧帐不难看出,2002年和2007年的城镇居民人均收入增长就曾经略微大于同期GDP增长。然而,从2009年上半年来看,城镇居民与农村居民的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幅度同时超过GDP的增长幅度尚属首次,特别是在全球金融危机的压力之下更加难能可贵。
仔细想一想,中国城乡居民在2009年上半年人均收入增长快一些理应是很正常的事情,并不属于“浮夸”。从本质上看,虽然GDP同比增长7.1%来之不易,但对于城乡居民收入增长而言,显然已经变为“低姿态”了。在全球金融危机面前,GDP的增长节奏或许能够放慢一些,2009年全年能够做到“保八”就已然实属不易,但对于老百姓的“钱袋子”,一定要稳字当先。事实上,确保城乡居民可支配收入稳定增长是一项“刚性”任务。
从2009年上半年来看,除了国家安排4万亿元人民币用于改善基础设施和社会保障设施之外,银行投放了高达7.4万亿元人民币的贷款,较去年同期增加了3倍,创下贷款增幅最大的记录。由于有相当一部分资金流向了股市和房地产,实体经济真正获得的资金支持在相当程度上打了折扣。一方面,房地产市场的火爆更多体现在价格方面,并没有更多转化为对钢铁、建筑材料等上游产业的拉动;另一方面,证券市场虽然火爆起来,但并不代表上市公司业绩的改善,因而,庞大的股票市值充其量也只不过是一个符号,不可能转化为实实在在的GDP增量。不难看出,房地产和证券市场的火爆并不能为实体经济带来较多的“沾光”机会,反而在一定程度上稀释了在实体经济方面的资金投入。可以假设,如果上半年房地产和证券市场表现“温和”一些,GDP增长的基础可能会更加牢固。
相对于“强扭”出来的“适度”GDP增长,2009年上半年,中国城乡居民的人均收入增长却显得并不是十分费力。客观说,上半年证券市场过度火爆虽然缺乏业绩支撑,但也不得不承认,股市的活跃也增加了投资者获取更多财产性收入的机会。显然,股市上获得财产性收入要比通过“汗滴禾下土”来赚钱便利许多。
与此同时,为了应对全球金融危机影响,国家陆续出台了一系列减税措施,诸如下调小排量汽车购置税,继续执行暂免征收储蓄存款和证券交易结算资金利息所得税,降低证券交易印花税税率及单边征收政策,落实降低住房交易税收的政策,统一取消和停征100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实际上,这些举措在一定程度上间接增加了城乡居民收入中“可支配”比例。
除此之外,面对着全球金融危机的困扰,各地还出台了一系列“惠民生”举措,包括实施针对返乡农民工和新毕业大学生的就业促进计划、强化对低收入群体的转移支付力度、落实各种社会保障措施等诸多方面内容。归纳起来看,这一系列举措最终要落实到如何让城乡居民多挣钱与多省钱方面。
相对于GDP的增长来说,中国城乡居民在2009年上半年人均收入增长是快了一些,社会上的某些担忧也的确有些道理。可是,小道理终究还是要服从大道理。从大局来看,要更多从积极方面理解近期城镇居民与农村居民的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幅度的加快。
首先,从“保增长”的大局出发,城乡居民的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幅度同时超过GDP的增长幅度为“扩内需”奠定了更为坚实的基础。近一段时间,国家在“扩内需”方面采取了一系列重大举措,其中包括家电下乡、汽车下乡、家电以旧换新、汽车以旧换新等方面的措施。不过,相对于改善消费环境与强化消费信心而言,“不差钱”对于“扩内需”来说作用更加至关重要。当然,发放消费券以及打折促销能够让消费者省一些钱,但要从根本上对内需有一个强有力的推动,离不开城乡居民的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加快,特别是要下大力气提高农民和城市低收入居民的现金收入。
其次,由于流动性较为充裕,城乡居民的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快一些并不会对投资的增长产生拖累作用。恰恰相反,随着全社会有购买力的需求最多,越来越多的商品有机会实现马克思所说的资本增值过程“惊险的一跳”。固然,现阶段需要进一步强化对资金流向监管力度,但实体经济自身的投资回报预期也有待进一步提高。归根结底,投资是用来满足消费需求的。随着城乡居民的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加快,在实体经济领域进行投资自然是有利可图的。
再次,从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出发,在经济发展的过程中固然要最求效率,但也有必要进一步兼顾到公平。如果能够在初次分配和再分配环节来增加城乡居民的人均可支配收入,本身就是一种社会公平的体现。在这方面,过去我们做得很不够,许多劳动者在分配环节缺少机会来分享改革开放成果。从某种程度上讲,随着城乡居民的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幅度同时超过GDP的增长幅度,前一阶段的历史“欠帐”在现阶段也有可能或多或少被弥补一些。事实上,城乡居民的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加快本身也包含着“惠民生”的充分。近年来,为了减轻农民幅度,国家不仅取消了农业税,而且还加大了针对农民种粮的直接补贴力度,在一定程度上帮助了农民增收。另外,许多地方还加大了针对享受低保人群的扶助力度,使低收入者有机会通过增加现金收入,尽可能多地分享一些社会经济发展的果实。
此外,从转变经济增长方式角度来看,城乡居民的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加快也是好事情,也会对不同生产要素的禀赋差异产生深远影响。在提高劳动力使用成本前提下,有利于强化大对资本和技术因素的使用意愿。从长远看,粗放的经济增长方式对中国经济发展来说并不适宜,而发展高技术、高附加值产业则更具可持续发展动能。
总的来看,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在某一时期可能增长快一些,也可能增长慢一些。只要有利于维护国内市场的均衡状态,提升经济运行效率,优化资源配置,都很正常。不过,从现阶段“扩内需”的具体需要来看,城乡居民的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快一些则更加适宜。如有必要,城乡居民的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增长速度超过GDP的增长速度也未尝不可,而从2009年上半年的情况看,这种“未尝不可”的事情也终于“可尝”一番了。从这个意义上讲,现阶段不能让GDP增幅成为阻挡人均收入增长的“涨停板”。
莫让GDP增幅阻挡人均收入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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