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9日上午9点30分,温州某论坛出现了《今天早上拍的警察开警车溜狗照片》的帖子。7月2日上午,温州市公安局发布了事件的调查以及对责任人的处理通报。目前,温州警方正在开展“队伍建设年”活动,坚持从严治警,整肃工作和纪律作风,强化对民警的纪律作风和养成教育,确保各项管理制度落到实处,树立公安机关正气。(2009年7月2日人民网转自浙江在线)
真是大千世界,无奇不有。一个警察,在凌晨4点多钟,“悠闲自得”地驾驶警车在街头遛狗,实在是城市早晨的一大“奇观”。不料,这一“奇观”被网友拍下并且发到了网上,一时间引起了网友热议。尽管有人为“警车遛狗”提出诸如:警察可能查了无证养犬的,正带回去处理;警察可能是在训练警犬,也可能是警车带着警犬正在执行巡逻等的“辩护”,但是更多的是持怀疑和质疑的态度,此狗不太像警犬,而且哪里有那么大清早去查无证犬的。
果不其然,消息传到该市公安局领导那里,立即安排市局纪委、政治部等部门对此事开展调查核实,经查,该车系市局刑侦支队赵副大队长驾驶,论坛上反映的情况属实,并且迅速对责任人进行了处理并作出了通报,在此基础上,研究了加强队伍管理的相关措施,开展了“队伍建设年”活动,以求引以为戒、教育他人。
“警车遛狗”,也许只是一种偶然,但是,这件事恰恰反映出了我们一些警察队伍中存在的警车私用、作风漂浮、纪律懒散等不正常现象。也许坐在驾驶室里遛狗的那位警官并没有认识到自己的行为有什么不雅、不妥,但是恰恰因为他的行为被网友在网上进行了曝光,他自认为无所谓的行为被网络这面放大镜给放大了,便让其丑陋的一面得到了暴露。网络的力量是无穷的,尽管当天下午该论坛那条“警车遛狗”的帖子已经消失了(想必是被有关怕事的官员强行要求删除的),但是人们的关注没有消失,并且还传到了局领导那里,那位开着警车遛狗的警官也便为自己的行为买了单:被警诫一次,免去副大队长职务,通报全市。
“警车遛狗”一事,当然是警察队伍中不该出现的坏事,但也有其值得欣喜的一面。
那就是在网络舆情的压力下,该市局领导高度重视,迅速进行了调查处理,并开展了“队伍建设年”活动,有利于坚持从严治警,整肃工作和纪律作风,强化对民警的纪律作风和养成教育,确保各项管理制度落到实处,树立公安机关正气。同时,该事件的发生引起了温州警方各职能部门的高度重视,市局纪委、政治部立即研究制定落实《温州市公安局局规》、《加强警车使用管理办法》等制度的意见。市公安局领导表示:今后公安机关将严格按照制度和规定来管理,做到严格管理、严格纪律、严格监督,对违反制度和规定的,要发现一起,从严查处一起,决不护短,坚决杜绝此类违纪事件的发生。如此一来,坏事也便变成了好事。
但是,“警车遛狗”一事,更多暴露的是令人堪忧的一面,也有很多让人值得思考的问题。
一是很多负面的内容,为什么只有网民才去关注?按理,监督的手段很多,尤其是对于一些腐朽的负面的东西进行监督,除了群众、网民之外,应该还有很多,并且应该采取“零容忍”的态度,使其无法“立足”。但是,我们见的更多的是网民的关注,而我们的其他职能部门、有关官员、相关媒体都不知干什么去了,大家对腐朽现象的“宽容”恰恰给了那些“不在状态”的官员们“自我感觉良好”的错觉,当然,在其他领域也同样存在监督必须“零容忍”的要求。
二是网友监督的帖子,为什么总是那么的“短命”?应该说,自从有了网络,网友爆料成了群众监督的一个重要渠道,正发挥着积极的反腐倡廉的作用。但是,令人遗憾的是,很多网友发出的带有负面效应的监督、曝光的帖子,非常难以在正规网站发布,有的即便在一些不起眼的论坛或民间反腐网站发布了,但旋即便会招来封杀之令,很难“存活”多久。因为网民、网友的手中不掌握着公权力,所以,她们只能呐喊,而不能决定能怎么样,该怎么样。就像“警车遛狗”一帖,从早上9点30分“露脸”,还没到晚上,就被勒令删除了,这不得不让人感到舆论吃紧的压力。同时也派生出另外的一个问题,建设和谐社会、推进反腐败建设,群众监督、网友举报,到底要不要?要了,又该如何引导,如何处理?
三是“队伍建设年”或其他加强队伍建设的措施,为什么要等不良事件发生后才想到呢?加强干部队伍建设,转变干部作风,增强干部的在岗、在位、在责意识,应该立足于平时,落实在长效。但是,很多时候,很多情况下,一些规章制度被挂在墙上、搁在了柜中、挂在了嘴上,并没有得到很好地贯彻落实,有点单位、有些官员、工作人员,居然连起码的工作纪律都不能遵守,上班打牌、聊天、炒股、玩游戏,工作日中午饮酒,等等,而工作之外、下班之后,更是无人能管、无人能问,自由散漫、目空一切。而一旦丑事、恶行败露、被曝光了,便立即“相应”,不是开展这个突击整改活动,就是制订那个严肃整改措施,大有“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庸医”作风,而事情一了、风头一过,又是一切如故、一切依然,或者“按下葫芦浮起瓢”,“东边不亮西边亮”。“警车遛狗”牵出“队伍建设年”但愿不是如此。
“警车遛狗”,该严厉惩罚;“队伍建设年”,该大力嘉奖。但是,通过“警车遛狗”牵出“队伍建设年”,就有些让人喜忧参半甚至有点忧心冲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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