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网上惊爆辽宁省辽阳市宏伟区车改后“书记、区长每年车补7.6万元”。 其他级别皆有补助,最少的科员年补助500元。
书记、区长年车补7.6万元,一年365天每天车补210元,这至少是一个人两天的工资,5天的车补就抵一个退休工人一个月的工资。书记、区长天天用车吗?难道书记、区长就在车上办公?领到车补的书记、区长如果用车,其车费去向又该如何呢?是单位报销,还是转嫁给别人呢?如果书记、区长用车,其费用单位既不报销,又转嫁不了,书记、区长该出差的不出差,该己出差的安排别人出差,这又该如何去规范呢?再说,书记、区长包车到下面去检查、指导工作,其包车费用是很容易转嫁的,说不定,下面人还以能为书记、区长包车而感到自豪呢?再说这种为领导服务的举动很易引起领导的好感,这种投资回报率应该是不低的。如此,车补不就成了领导的额外收入,不就是将原先的灰色收入合法化。
每个级别车补差距那么大,会不会助推腐败呢?我认为极有可能。工改不是像原来所说的那样“限高、稳中、托低”,而是不断拉大级别差距,阳光工资再次拉大工资性收入差距,现在车补再来个巨大的差距,这不充分体现官本位思想吗?这不助推思想不纯的官员行贿受贿吗?你想,花个十万、八万买个一官半职,快则二三年、慢则四五年就可从工资和车补等正常收入中捞回成本,以后拿的却都是赚的,活的越长则赚的越多。这还只是从工资及车补计算得出的,还未计算灰色收入。这是投资回报率多么高的投资项目呀!
由此可见,设计此方案的领导是多么的聪明与睿智。不过,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经过分析,群众就知道这个方案就是个腐败方案,就是个助推腐败的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