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发生打砸抢烧严重暴力犯罪事件


中國在面對言論自由的同時應該具備突發事件的輿論導向作用和處理事件及時和透明化。

在接二連三的事件(湖北搶尸案)“誤讀”和“民眾集體”事件中。政府應該具有更強更快的執行力將事情的真相第一事件供之于眾以平息民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