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是在矛盾的焦点上画杠”


   1979年3月,彭真被任命为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委员会主任,全面主持立法工作。他主张:“法是在矛盾的焦点上画杠,什么许做,什么不许做,令行禁止,要很明确;而且,法要有稳定性,不是说不能改,立法要坚持真理,随时修正错误,但总不能今天立了法明天就改。因此,它只能是社会实践经验的总结,是实践证明正确的政策的法律化、条文化。”彭真多次谈到:我只管一万,不管万一。不能事无巨细都管。他复出后担任中央政法委书记也是如此。他曾说过:我负责协调政法政策,不是批具体案子。当时他只批过某人儿子的一件事,他批的是:不能因为是某人的儿子就放纵,也不能因为是某人儿子就重判。彭真对做律师的儿子傅洋讲过一件事:某人在旧社会是知名律师,蒋介石也很给面子。有人被抓后找他求情,他不问案情,收了金条,找蒋一说,就能放人。解放后,有一次这名律师为一人向毛主席求情,毛主席要我处理。我把那人的案卷调来。我看了一天,把全部案卷送去给那名律师看,请他自己说那人怎样,他再也不说什么了。

    (摘自《法制日报》2009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