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训:选错一人,伤及五千  


    
  实事求是地说,每一个想到律师协会去谋个一官半职的人,多少都还属于有追求的人,用马斯洛的需求层次论来说,是为了满足尊重、社交和自我实现的高层次需求。而且,作为一名职业律师参与律师协会的工作除了付出时间、精力的成本外是没有任何报酬的,所以更多的是付出和奉献。
  
  所以作为热情或热心于律师协会工作的人,必须要有:爱心和公心,即要有奉献精神并愿意为全体律师的事尽心尽力、尽德尽职,起码是为了大家的事哪怕跑脱了鞋也会奔走呼号的人。这是前提和基础,只有这样才可能因付出和奉献在而获得荣誉和成绩,否则再怎么装神弄鬼,估计也骗不了任何人。
  
  这是其一,其二在律师协会干事,除了有心还得有力,除了有德还要能尽职。否则,心有余而力不足,德虽圆而能有缺,就不可能尽责尽力,甚至可能好心办坏事,连累所有的律师。
  
  从历史和现实的经验和教训来看,有下列几类人是万万不能用的,也是万万用不得的。
  
  1、贪财之人;
  
  2、贪色之人;
  
  3、贪权之人;
  
  4、贪名之人。
  
  以上也是传统文化下中国人的四大饥渴,每一个中国人只要没有经过修炼,必然会以此为生命的起点,这也是作为中国人的宿命。如果一个人不能在财、色、权、名中的沉浮中获得理性,只要有机会就本能地以其中之一为利器,如财、权、名等去实现和满足自己的其它欲望,并很快陷入“黑洞思维”的泥潭,把一切都变得不可思议,而且注定创造的结果一定是不可思议的乱局。
  
  律师是一个特殊的职业,功成名就者大都是游历于声色和名利场的高手,对财、色、权、名往往都会有一定的清醒和理性,但有几种人还是要慎重。
  
  1、没有市井和基层生活经历的人要慎用,这种人虽然充满理想和抱负,但往往很难切合实际,与社会现实和普通人的生活对接。也就是说这种人很难捕获人心和民意,其实是根本不懂得人心、民意。
  
  2、所谓学者型、专家型等做学问出身的,仅有理论和书本通识的人慎用。此行中最典型的无非历史上的王莽了,他曾经是大名鼎鼎的大儒,但一旦为政百事为奸。有治国之德和平天下之心,但绝无治国之力和平天下之能。
  
  3、不懂得江湖险恶的人慎用,自古无论好官、坏官,贪官、清官都怕一种人,就是刁民。而所谓的刁民往往是江湖社会对付主流社会和官场的一个个棋子而已。刘邦、朱元璋之所以能打得江山也能坐得江山,很大程序上利益于他们早年的江湖无赖和小混混经历。
  
  4、没有官场沉浮经历之人慎用,在生活中有“隔行如隔山”之说,而在官场上则是“隔座如隔山”。一个如没有在官场上游历、沉浮数番,根本不懂得其中的奥妙、玄妙、微妙,当然也就不可能在其中混迹,更谈不上发迹了。此乃所谓的政治智慧,历史上陈胜、吴广,李自成、张献忠,以及后来的太平天国的洪秀全等,他们虽然能打江山,但没有能力坐稳江山。而唐朝的李世民、宋朝的赵匡胤,经历造就了他们的官场智慧和政治智慧,能打得江山也能坐得江山。
  
  5、不懂得上流社会或主流社会生态规则和戏路的人慎用,在生活中很多人因为多年的打拼和积累而功成名就,但是如果他们不懂得和不能很快学会上流社会和主流社会的生态规则和戏路,很快就会被打回原形,变得一无所有,甚至身败名裂,小则有牢狱之灾,重则有性命之凶。
  
  律师协会是官非官、民非民的地方,毕竟也是一法定的机构,自然也会有职有权。有道是“身怀利器,必生杀心”,面对职和权,只要是饥渴中人,必生杀心,在“黑洞思维的管道中”直接用此职和此权割取自己的所需、所欲,全然不顾“黑洞”以外的世界。如此,一人之福,必成天下之祸。
  
  再者,如果人在人中,人在事中,如果有某一能力的缺陷,就必然会成为某一种能力的奴隶。在对别人的毕恭毕敬和唯唯诺诺中,必然要寻求心理和生理的补偿,必然为官者则欺负下属和百姓,作为律师协会的负责人也就只能在全体律师身上寻找补偿了,做出一些出格的事来也就不足为奇了。
  
  最近因“律师袍事件”引发“安检门风波”,深圳律师行业也发生一些小小的地震,此过程中笔者也用各种手法试了下本届律师协会的危机处理能力和综合应对能力。但结果着实有些让人失望,处理问题的能力只相当于乡村级干部的水平,更谈不是这个智慧、那个智慧了。
  
  在此,笔者无意于就事论事,也没有什么特别的指向,只是借此机会告诉大家,人身是有规律的、人生是有规律的,人心是有规律的、人性也是有规律的,有心有德、有能有力的人才可能把大家的事做好、管好。深圳全体律师把某些人推上上律师协会的位置,如果非如所愿,错的首先是全体深圳律师,起码是错在没有眼光和选择能力。因为大家的有心无力,当然地也就只能选出有心无力之辈来。结果自然是先错一人,伤及五千了。
  
  但是,无论如何过去的已经过去,现在的也将过去,只是以后要吸引教训就是。
  
  天上的虫子
  
  2009年8月10日于深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