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钢协是“二政府”吗?
盛大林
11日,中国钢铁工业协会秘书长单尚华表示,“国家发改委已驳回了(中钢协)一个关闭现货市场、实行铁矿石国内统一价格的提议”之说纯属谣言;尽管面临困难,但全国统一铁矿石价格一事正在推进实施中,因为今年长协价尚未确定,所以协会酝酿出台一个进口铁矿石指导价。报道称,中钢协日前提出整顿铁矿石进口秩序,全面推行进口代理制,我国进口的铁矿石将实行一个价格。(据8月12日《京华时报》)
前一天刚有媒体报道称国家发改委驳回了“全国统一价”的提议,第二天中钢协就明确表示那“纯属谣言”。由于国家发改委没有明确表态,局外的人很难确定到底谁说的是“谣言”。单从字面上看,我倒觉得中钢协单秘书长的说法更像是“谣言”,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单秘书长的那一番话根本就不像是出自行业协会负责人之口。
根据《价格法》的规定,政府可以对关系国计民生的极少数商品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比如水、电、气、油等,目前的成品油实行的就是政府指导价。也就是说,政府获得了极少数商品的定价权或指导权。可中钢协凭什么“出台一个进口铁矿石指导价”?是谁赋予了中钢协制定“指导价”的权力?
2007年8月,国家发改委曾发出通知,要求依法重点查处“经营者之间串通或者通过行业协会……合谋涨价”等三种不正当价格行为。这意味着,就连行业协会协调价格都被认为是“不正当”的,国家发改委怎么可能批准中钢协出台“指导价”呢?
“整顿铁矿石进口秩序,全面推行进口代理制”的说法就更离谱了,因为“整顿”和“推行”都是以带有强制力的行政权力为前提的。换句话说,也只有政府才有“整顿”市场秩序或“推行”某项制度的权力。行业协会都是以“自由进出”为原则的,若有钢铁企业不愿接受中钢协的规定而要求退出或根本不加入,中钢协难道可以强拉入伙吗?
《中国钢铁工业协会章程》规定:“本会以为企业服务、为行业服务、为政府服务、为社会服务为宗旨,坚持依靠企业办协会的工作方针,坚持市场导向,积极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运作,建立和完善行业协调和自律机制,努力发挥在政府和企事业单位之间的桥梁、纽带作用。”与其他行业协会一样,中钢协也是一个服务性的中介组织。单秘书长不会连本会的章程都忘了吧?
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规则经济。公民、法人或任何组织,包括政府在内,都要遵循市场经济的规律,都要按照各自的角色行事。可中钢协是怎么表演的呢?“出台指导价”、“整顿秩序”、“全面推行”……完全是一副权力者的姿态嘛——莫非中钢协把自己当成了“二政府”吗?
中钢协是“二政府”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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