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祸兮福之所倚,福兮祸之所伏。”


作者:李崇军                                        单位: 四川省洪雅县工商联                     李崇军网站:www.qw78.com

 

“祸兮福之所倚,福兮祸之所伏。”此言出自《老子》第五十八章,其大概意思是“祸害中依偎着幸福,幸福中隐藏着祸害”。此言具有辩证唯物辩证法(辩证唯物主义)思想内涵,因为唯物辩证法通常讲的就是“矛盾”(“对立统一”),老子所言“祸兮福之所倚,福兮祸之所伏。”讲的就是矛盾,而且是讲的对立统一矛盾。“祸”使人悲伤,“福”使人快乐,因此“祸”“福”之间是一个对立矛盾;然而“祸”又有可能使人吸取教训而产生“福”,“福”有可能使人乐极生悲而产生“祸”,因此“祸”与“福”之间又是一个统一的矛盾。
 
在现实生活中,人们应该将“祸”“福”对立统一起来,有了“祸”要想到与之对立的“福”,有了“福”要想到与之对立的“祸”,并且要从“祸”中看到“福”的希望,从“福”中看到“祸”的存在,这样才能较好地处理“祸”“福”矛盾;反之,如果人们不能把“祸”“福”对立统一起来,认为“祸”就是“祸”、“福”就是“福”,而看不到“祸”还能带来“福”、“福”又能带来“祸”,从而在处理“祸”“福”矛盾时就很可能没有良好的心态和处事方法。

由此可见,老子所言:“祸兮福之所倚,福兮祸之所伏。”讲的就是对立统一矛盾,与唯物辩证法所讲的对立统一矛盾是一致的,所以说老子此言具有唯物辩证法思想内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