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者是一名不忍世间不平事的人,如果确有此事,希望能得到当局者关注,还不幸者一个公道.
2008年4月13晚近8点时,我爸爸开车将杜浩、杜慧玲(系杜浩母亲)、刘玉合等四人从子长县南门拉到了子长县火车站,本来是20元的出租车费,他们只给了15元,因为他们赶火车晚点了,等他们出站后我爸爸再要那5块钱的时候,杜浩等人便将误了火车的怨气撒到我爸爸身上,几个人将我爸爸打倒后,从台阶上拉到了台阶下面的水泥地上,用手揪住头发将头往地上撞,拳打脚踢一阵后,看我爸爸不再动了,地上也留了好多的血。杜浩等人才住手,并在他妈妈的叫骂下逃离了现场(很多目击者可以证明)。后来我爸爸是被杜浩的妈妈和舅舅送到县医院,又紧急转往了延安大学附属医院。
高三女生日记作者照
杜浩在法庭上的陈述是:他和我爸爸一块撕拉的过程中抱在一起从台阶上滚落下来。GA、检查、法庭都采信了他的话。为什么都是成年人,两个人抱在一起从台阶上(像楼梯一样的小台阶)同时滚落,我爸爸要做两次开颅手术而成为植物人,杜浩却一点伤都没有???!!!这样的解释能令人信服吗?
爸爸被打后,我们立即向子长县GA局报了案,可是打人者家族在子长关系网复杂,有权有势。所以GA局迟迟不立案,而是由派出所来调查,当派出所上午调查完当时现场的目击证人,下午证人就受到了威胁。导致了后来的目击证人都不敢再说话。
4月13日案发,4月19日11时10分子长县GA局冯春雷才同意立案侦查,11时11分,罪犯即来自首。时间相差一分钟,难道是罪犯在GA局门口等着立案来自首?那个时候我爸爸还在危险期,医生给我们下了好几次的《病危通知书》,可GA局当日即办理罪犯取保。听律师说,这种取保是违法的。因为当时在案子并没有查清的情况下,取保后会造成串供,而且,我爸爸还在病危,如果有个三长两短,GA局不是诚心让人跑吗?已经做了开颅手术,明显的是重伤害,为什么还能取保?常言道,有钱能使鬼推磨,在子长这么一个小小的落后的县城,山高皇帝远,可能比外面大城市更加的黑暗。打人的如果是个平常老百姓,能这么快就取保候审吗?
伤者身上取下的头骨
头部两块的凹陷
打人者的关系网——冤案的源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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