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代理的嘉峪关拒载少女截肢案,虽然,过去三年之久了。但是,许多关心、关注该案的人们,仍然不时的打听着案子的结果。其实,该案在全国妇联领导的关心下,在全国妇联法律援助中心的帮助下,被告海航向截肢少女赔偿了23万元,并终身安排工作,与原告达成和解协议结束。此后,一直负责指导协调此案的全国妇联法律援助中心纪丰伟主任,还代表领导,多次向我了解事后少女皮亚军的学习工作情况。对于,此案的结果,为了不愿过多的打扰少女皮亚军和家人,我一直没有向外界透露。直到今天下午,有朋友看到了西部商报《“海航拒载案”尘埃落定》的报道,通知我后,才觉得写上几句吧。也以此一并感谢那些支持、关心、帮助过此案的朋友们!
相关情况:海航飞机在嘉峪关拒载一名车祸断足少女,致使断足少女,在冰天雪地行驶八个多小时,才赶到医院。由于,失去了最佳的断肢再植手术时间,造成少女截肢的后果。事发后,海航拒不认错,且仍然坚持拒载有理,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我接受其家属委托,全权代理了此案的一审全部过程和二审的起诉立案等事务。并和全国人大代表孙洁在当年的两会上,由33名代表签名,提交大会一份关于修改《航空法》建议书。该案被评为了中国2006年十大诉讼引擎案件之首,并成为了当年硕士研究生的考试论述题。
《“海航拒载案”尘埃落定》
海航拒载案追踪
商报讯海南航空公司(以下简称海航)拒载事件经本报率先报道后,引起了全国媒体的关注。而沉寂三年之久的拒载案终于尘埃落定。近日,在法官的多次调解下,备受社会各界关注的“海航拒载”案在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有了结果:原被告双方经协商,达成了和解协议,原告方撤诉。
案件回放:登机遭拒被迫截肢
2006年1月15日,嘉峪关少女皮皮(化名)因交通事故右脚断离肢体,在从嘉峪关向兰州军区兰州总医院转院时被嘉峪关机场工作人员和海航当班机长以“不能乘运高位截肢、担架旅客”为由拒载。2006年1月16日,皮皮因错过最佳治疗时机被截肢。2006年4月5日,皮皮的父亲委托北京市蓝鹏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张起淮向嘉峪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对海航索赔95万元。
一审判决:海航拒载无错
2007年6月26日,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法院依据“海南航空行业规范”,判决海航拒绝登机无错,驳回截肢少女的全部请求,但支持了海航出于人道主义给付16万元经济帮助金,案件受理费14593元(缓交)由原告承担。因不满嘉峪关市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受害人皮皮之父于7月10日向嘉峪关市人民法院递交上诉状,要求撤销一审判决,提出海航承担受害人医药费及后续治疗费等费用和精神损失费106万余元的要求。
二审:原告方表示同意和解
2007年11月8日,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二审“海航拒载案”。原告方认为,航空公司不顾皮皮需要救助的事实,却在反复强调皮皮是否属于轮椅或担架旅客,而且海航也没有告知他们不承担救援、救助的责任,所以才完成了购买机票的全过程。所以造成皮皮断肢与海航拒绝救援和救助有直接的关系;而被告方认为,皮皮自身伤情严重,属于不能自理的担架旅客。在购票时,皮皮家人委托的购票人没有向航空公司如实陈述伤情,而是隐瞒伤情购买了正常旅客的运输机票。而且当次航班机型不能满足运送皮皮的承运条件。造成皮皮断肢未能再植的原因也是伤情本身严重及断足冰冻时间过长所致,与拒载行为不存在法律上的因果关系。
同时,原告方认为一审法院应依据适用《未成年人保护法》的相关规定;而被告方认为,《救援规则》和《地面服务手册》当中并未对如皮皮这样的特殊病人做出明确救助和救援义务。二审开庭结束时,原告方表示同意调解,但海航表示必须答应原告方撤诉并公开承认此次事故的责任不在海航才同意调解。在法官的积极调解,双方协商达成了和解协议,原告方从法院撤诉。至于海航支付了多少钱,原被告双方均不愿透露。
【律师说法】
少女被拒载凸显法律空白
少女被拒载导致耽误了治疗时间被截肢的事件发生之后,张起淮律师指出,只有以人为本,增强特殊行业的服务质量,修改航空法中缺失的应急预案是杜绝类似现象,构建和谐社会的出路。
“其实每个新闻事件的背后总会引发对相关法律的思考”,昨日西部商报记者采访甘肃省光明律师事务所律师孙智俊时,他这样说道:“备受各界关注的‘海航拒载,少女截肢案’,不仅违反了我国《宪法》中规定的‘人人平等’的原则,不能因乘客是伤残人士就遭拒载,而且更加凸显了我国航空法律缺少了最起码的人性化服务,并且表现出了那些缺乏旅客至上、服务领先的航空运输企业经营理念的空白。广大的旅客和群众千呼万唤,人大代表、专家学者和法律人多年努力,仍然迟迟未见新的《航空法》的出台。为进一步方便乘客驾乘,航空公司应该引进一些针对特殊人士的服务,以彻底解决目前航空服务中存在的歧视问题,只有健全了相关的法律法规,完善具体的承运规章制度和各项以人为本的应急预案,这样才能使类似的悲剧不再发生。”
航空法出台迫在眉睫
事发后,张律师与全国人大代表孙洁一起撰写了关于修改《航空法》的建议草案。草案中这样写道:“在遇到紧急事件时,飞机、汽车等交通运输工具,主管方面应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同时,家属应与其签订相互认可、责任明晰的协议,共同度过危急时刻;在飞机及其他交通运输工具上,应设置残疾人或无障碍通道,防备预料之外的应急事件发生。”然而,迫在眉睫的《航空法》仍未被制定出来。
【延伸阅读】
其他国家法规规定
欧盟法律新规规定:除非确实的安全原因,欧盟境内机场运营的航班以及自欧盟起飞的航班,不得以各种理由拒绝行动不便的残障人士或老年旅客订票或登机。这一新规定要求,从2008年7月底起,所有欧盟机场都需对残障人士及老年旅客等行动不便者提供特别服务;从欧盟机场起飞航班的所属航空公司,也必须在飞机上为行动不便者及盲人旅客提供诸如轮椅或是导盲犬等免费服务;任何残障人士或老年人等行动不便的旅客,如发现航空公司未尊重他们不应被歧视的权利,将可向欧盟成员国政府设置的专门机构投诉。
少女登机被拒案大事记
1.2006年1月15日,皮皮遭遇车祸,当地医院建议尽快转往兰州军区总医院做断肢再植手术。在机场候机大厅,工作人员拒绝皮皮登机。
2.2006年1月16日凌晨5时40分皮皮到达兰州,但已经丧失最佳治疗时机,导致截肢。
3.2006年2月13日,该事件经本报报道后引起全国媒体关注。
4.2006年2月14日,北京市蓝鹏律师事务所张起淮律师代理该案。
5.2006年3月13日,张起淮向海南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发律师函。
6.2006年4月5日,张起淮向嘉峪关市人民法院提交诉状,法院当日正式立案。
7.2006年6月8日,嘉峪关市人民法院公开审理该案,庭审延长至6月9日。
8.2006年11月28日,嘉峪关市人民法院再次恢复了法庭调查程序。庭审结束后双方均表示愿意调解。
9.2007年6月谈判无果而终。
10.2007年8月21日,经省妇联法律援助中心推荐,甘肃省天释律师事务所提供了法律援助,由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受理,进入二审程序。
11.2007年11月8日,该案在省高院进行了二审开庭审理。
海航支付23万加工作 了结嘉峪关拒载案
评论
4 view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