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总 《通知》 职工 民主权利
大概由于接连不断地因企业改制而导致的诸如通钢、林钢这样的群体性事件的发生,近日,全国总工会发出了《关于在企业改制重组关闭破产中进一步加强民主管理工作的通知》,旨在重申依法落实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和监督权,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有媒体说,“事实上,全总的重申已经不是第一次,相关要求也早就见诸国家法律或中央文件,相信改制企业及其领导机关不会不知道。因此,问题的症结在于是否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是否有意无意地试图绕过民主决策这一‘关’”。
其实,真正“问题的症结”不是别的,而是这个《通知》发布者本身,因为发布这个《通知》的是没有一点制约权的工会组织,而《通知》本身也没有对不执行该《通知》者的罚则,它不过就是一个《通知》。因此,有一点民主意识的领导,或许还看一眼,略微作一下思考,那些惯于大权独揽、刚愎自用者,只怕连鄙视一下的意思也懒得有,在他们的眼里那就是一张废纸,既对他们起不了任何的约束作用,也采取不了有效的惩戒措施。所以,就凭这么一个软不拉叽的群众组织,顺,不能保其升官,逆,又不能将其免职,哪一位当官、当领导的看了也不会害怕,不会听话!
不是吗,在全总的《通知》中固然义正词严地写着“企业改制方案应提交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审议,职工的裁减和安置方案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未经职工代表大会审议的不应实施;既未公开又未经职工代表大会通过的决定视为无效……”但是,在现实中,当地的政府官员和企业领导有谁当一回事,自打搞企业改制以来,有谁把职工的利益放在第一位?!尽管全总不断地重申要“依法落实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和监督权,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人家还是贼心不改,依旧落海——你说你的,他干他的。
当然啦,也不是这些政府官员和企业领导不愿意听话。坦白地说,每一个企业改制,前提就是保证企业的领导不会吃亏,否则这个企业改制就无从谈起。既然搞改制对领导有利,企业的领导必然会在促成企业改制的顺利进行和早日完成上下功夫。市侩哲学就是“人为财死,鸟为食亡”,要是他们一味地帮助职工说话,一味地为职工的利益着想,职工们能够给他们什么好处?!既然得不到任何好处,他们为什么要考虑职工的权益,他们为什么要同意职工去争取自己的权益?!
恰恰相反,倒是时时能够站在对方的立场,帮助对方说话,不但能够早日完成企业改制,还很可能从精明的老板腰包里掏出自己想要的东西来。因为这种所谓的企业改制,往往是公私的联营或转制,在物欲横流的今天,作为私方更懂得吃小亏占大便宜的道理和要诀,而贿赂政府官员和企业领导,比任何一种谈判、协商形式更经济、更实用。可以毫不夸张地说,在那些政府官员和企业领导最热衷于搞企业改制的地方,必然是这种交易最盛行的肮脏之所!
所以,要想指望这种政府官员与企业领导自觉地把职工的利益摆在企业改制的首位,这是与虎谋皮,是一种十足的天真和幼稚。只怕全总类似这种《通知》还得没有穷尽地写下去。
不过,如果这是一份由国务院签发的《通知》,如果在《通知》上白纸黑字写着:凡企业改制不经民主讨论同意,就不能通过,如强行通过者,所有责任人都将就地免职!看看还有哪一位政府官员和企业领导敢自说自话、自行其是?!尽管还会有人瞒天过海、阳奉阴违,但是,他们也至少得悠着一点,会做一些表面文章。
且慢!即便如此,凡事还是会有例外,不必怀疑,还会有一些人,敢于在巨大的个人利益面前,宁愿冒着舍弃乌纱帽的风险,继续一意孤行。
2009年8月17日 仁文主意
全总的一纸《通知》真能够为职工争取到民主权利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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