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警察的两个报道


    8月17日《北京晚报》关于警察的两个报道

  郑渊洁

  2009年8月17日的《北京晚报》有两则涉及警察的报道,一则是北京的警察,一则是上海的警察。

  北京延庆有五个男子闲聊,说是想弄点钱,然后做正经生意。这几个人都没有犯罪前科。其中一个人说咱们骗辆黑车卖了怎么样?这也许是玩笑话。没想到被一个警方的线民听到了。线民将此线索传递给警方。

  警方经过研究,决定使用国际上警方常用的“警察圈套”手段诱捕罪犯。于是,线民给警方和那五个男子牵了线。化装成买车人的警察告诉五位男子,愿出两万元买桑塔纳,但必须是今晚七点之前。几位男子一见真的有买家出现了,难以置信梦想成真的速度如此之快。双方约定当日晚七点一手交车一手交钱。在约定时间前一个小时,五名男子杀害了一名黑车司机谢长亮。

  杀害谢长亮的五名凶手都被判处了死刑至15年有期徒刑不等。而死者亲属认为,警方也应对死者负有责任。倘若警方没有实施“警察圈套”计划,那五个人不会杀害谢长亮。他们是在警方提出当天晚上七点之前买车的“诱惑”下,产生犯罪动机的。目前,法院不受理谢长亮亲属诉警案。

  笔者认为,“警察圈套”手法在国际警界被经常使用,也行之有效,但是在中国应该慎重使用。笔者建议反贪局可以对在职的各级官员多多使用“警察圈套”手法,以此反腐倡廉。

  另一件是上海警方的事。

  2009年8月4日,上海警方在凌晨展开大规模抓捕犯罪嫌疑人行动,当天的上海多家媒体以《上海十年来最大抓捕行动告捷警察一夜抓捕65个大盗》为题大规模报道。事实上,警方错抓了不少良民,其中12人被错铐,8人被抓走后放回。在实施抓捕时,一位被错铐者问警察,这是反恐演习?警察说:“你今天看东方卫视吧。”

  警方这次行动,邀请媒体记者随行。媒体报道几乎和抓捕同步开始。如果警方在初审犯罪嫌疑人之后再通知媒体,错抓的影响不会这么大。

  哪国的警方也不可能每次都抓对坏人。抓人确认后再通知媒体,能将错抓好人的坏影响降到最低。当然,道歉和赔偿应该到位。不知警方是否有专门负责道歉和赔偿的部门,应该聘请沟通能力强的心理学家从事这项工作。

  媒体有一个细节披露得很不应该,说是一位特警在抓人的现场喝了事主一听饮料。这个细节如果让坏人知道了,以后常在住所备一听下了毒的饮料,日后警察来抓坏人时,一喝就挂了。结果坏人就得以逃脱。建议媒体在报道此类事时要有社会责任感,不给坏人可乘之机。

  “弄巧成拙”和“聪明反被聪明误”是中国流传很久的两句话。希望常实践这两句话的是罪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