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处多坏处好多的协议怎么签



  好处多坏处好多的协议怎么签
   曹秀
    又是一个协议,让人头痛,其中条件优惠。可是好处多,坏处也多,真的难于应付。出版部门,或文化公司,为什么总是制定如此苛刻条件的协议,为什么没有一个放松条件的协议。真的,写书是为赚钱,写书是为名利,然而,现阶段写书是双方获利的事。应当给予作者一个宽松空间,不要制定让作者头痛的事,更不要把一些原本与出版没关系的条件设置在中间,这样对作者不公平。现在给人的感受是,作者似乎是犯人,出版社或出版公司是公安局的,他们制定的条件就是手铐,这让作者怎么受得了?出版就是出版,干什么想方设法制造难题,一个协议几万字,几乎都针对作者,这样的好处多坏处也多的协议让作者怎么签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