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规则》与丑化中国


    (接前文《潜规则》一书的作者基本上已完整接受了对中国的全盘丑化,因而,使得他在描述中国历史的时候,常常自相矛盾。该书的主要内容是说中国古代社会官吏的腐败“传统”并影射现代,那么,古代是否也要惩治腐败呢?是否也要用制度机制来防止腐败呢?这一点作者也不能否认。作者在书中也举了一些例子,比方说一个小官吏有权控制大官,朝廷派人检查、惩治腐败等事实。但是,作者对于这些行为,并不用权力制衡、监督、惩治等现代概念来解释,而是这样描述这些人:“合法地伤害别人的能力,乃是官吏们的看家本领”。原来,中国古代社会对于防止腐败的权力制衡、监督、惩治,在作者看来只是“合法地伤害别人”!似乎那些被制约、被检查、被惩治的腐败官员,都变成了无辜的好人。是什么造成了作者的这种结论?那就是丑化中国的结果——中国社会从头到脚、从里到外、从古至今、从上到下都坏透了,没一个好人。
    再比如,作者在讲到古代基层官吏收税问题时,也显得极不公正。每个国家的百姓都要交税,这很正常。作者说,如果有农民不缴税,官吏就会派人下乡催缴,于是,那些催缴的官吏被作者描绘成凶神恶煞。我们知道,即便在今天的美国,偷逃税款也是犯罪,也要被抓起来判刑的。中国古代的农民在交不出税的时候,还有可能逃往外地,在当今美国能轻易做到吗?瑞士银行引以为骄傲的为客户保密制度,因为美国打击偷逃税,如今也不得不放弃了。所以,作者可以对所缴的税种是否合理开展讨论和评价,没必要对中国古代官吏收税行为本身大肆丑化。作者还提到,中国的假货多是因为地摊多,顾客买了东西找不到卖主。我不知道作者的这个观点是否是为如狼似虎的城管寻找借口。我更愿意相信,作者这个观点是出于大资本家的利益,因为小摊贩的发达,会抢走大资本家的生意。而且,作者这个似是而非的谬论,无视中国历史上店面、铺面经商的习惯,更无视像晋商这样500年来以儒家思想为原则,坚持商业道德、重视商业信誉的中国商业传统。
    像《潜规则》作者这样以丑化中国为知识背景的人,常常自相矛盾。比方说遵守“祖制”的问题。在《潜规则》一书中,作者承认朱元璋的“祖制”对于惩治腐败是有用的,而且,作者还把朱元璋制定的“祖制”看成是明朝的宪法。这似乎是说,明朝就有了所谓“宪政”。但是,作者指出,中国人并不遵守“宪法”,不遵守明朝的祖制,所以明朝的腐败越来越严重。如果我们接受作者的这个观点,就会遇到一个大麻烦。不少与《潜规则》一书的作者抱有同样丑化中国、美化西方观点的人,在评价宋朝时,基本上都斩钉截铁地说:宋朝一味遵守“祖制”,僵硬顽固,就是它灭亡的原因。并且,这些人还引申出一个更大的结论,中国的落后就是因为只听祖宗的话,因循守旧;祖宗制度不可违,是中国落后的根本原因。按照《潜规则》作者的说法,“祖制”就是《宪法》,就应该严格遵守。面对同样源自西方理论背景的这两种截然不同的观点,中国古人究竟应该怎么办?对于今天的中国人来说,中国古人到底是遵守《宪法》的模范,还是视《宪法》为儿戏的违法乱纪分子?这种思维混乱就是因为丑化中国、彻底否定中国历史造成的,这种思维定势无助于今天的人们看清中国历史的真正面目。
    《潜规则》一书所使用的古代腐败事例,大都来自正式的记载,例如官方史书、地方志,还有一些来自野史或小说,例如《儒林外史》、《红楼梦》等。用古代小说做例子的事,明显荒唐,我也不多说了。只想提醒一个问题:为何中国古代的官方史书、地方志、野史会完整地记载这些腐败事例?这是中国古代的一个优秀传统,把丑陋记在历史中,让当事人遗臭万年,让后人引以为戒。作者看不到中国传统的这种优秀之处,反而借着中国古人认真自我批评的机会,大加歪曲利用,似乎更证明了丑化中国的正确。我以前说过一个比喻,在这里重复一次。至少在中国宋代以前,如今发达的西方国家,大都还没有自己的文字,有文化会写拉丁文的人也寥寥无几。这就好比中国在历史上是一个有文化的人,每天忠实地记日记,记了好几千年。然而,如今的西方国家,当年是个文盲,干尽坏事,坏得多。由于他们没有文字,没有会写字的人,很少记载下来,于是,忠实记日记的中国人,反倒成为一贯的坏蛋;而真正的坏蛋,反而像现在的法庭一样,因为没有证据被释放,变成了好人!这实在是天大的荒谬。而且,这个结果是对文化的恶意嘲弄。
    中国古人一定没想到,浩瀚的历史记载,居然成为后代子孙用来谩骂和丑化祖宗的最佳工具,而不是吸取教训、总结经验的源泉。《潜规则》一书大量使用举例说明的方式,恰恰是因为中国历史记载的事例太丰富,使得这种方式有了用武之地。作者在一次采访中,还把这种方式说成是写历史书的新方式。重新评说中国历史,近来的确比较热。但是,如何重新评说中国历史,结果则大不相同。当先入为主的观念主导了某些人的头脑,重新评说中国历史,并不都能使人们获得真知。作者在接受采访中说,先有一个观点,然后到历史中寻找事例,这就是他的历史写作方法。这种方法并不新鲜,它是五四时期胡适提出的“大胆假设,小心求证”的翻版。然而,对于胡适的这个主张,后来也有人指出,它导致了一个不良后果:假设的确很大胆,求证一点不小心。《潜规则》一书也属于这类:倚靠一种理论,先入为主地得出一个观点,不考虑这个先行得出的结论是否正确,只是在浩瀚的中国历史中,跳跃性地、毫无逻辑地寻找事例来图解观点。
    但是,中国古代丰富的历史资料,难道只能为丑化中国的观点提供佐证吗?不是,中国古代的历史同样可以为赞美中国而提供大量的佐证。为什么后一种很少出现?因为,当今的中国知识分子,太多人接受了西方正确、中国错误的是非标准,他们根本不对这种先入为主的观念做任何评价。一个名叫“十年砍柴”的著名评论人在采访《潜规则》作者时,说出了他们的心里话:“信仰是不需要论证的”。《潜规则》的作者对此表示同意,并接着说,是“不言自明”的。我姑且不深究他的信仰究竟是什么,我只想问:当他们遇到与他们信仰不同的人的时候,他们会怎么办?“信仰不需要论证”是否意味着自己的信仰绝对正确,别人的信仰绝对错误?我在这里看到了西方宗教统治下,绝对真理对于异教徒的暴力和专制。而在他们那里,这个绝对真理就是:中国从来就是落后的,西方从来就是先进的。如此霸道,令人震撼!
    《潜规则》一书从头至尾都以利益原则来做评价,这也很正常,在一个注重利益者的眼睛里,看到的往往只有利益。这种做法的结果是,在利益原则指导下,几乎所有的腐败都是合理的,都是利益原则的真实体现,作者在书中也确实明确表示了对资本主义趋利性的完全认可。那么,追求利益所导致的腐败怎么办?法制?作者说中国人不行。道德?作者说在中国无效。于是,腐败只能继续存在下去,《潜规则》甚至成为腐败的教科书。按照丑化中国的观点,一切治理腐败的手段在中国都不行,结果会怎样呢?永远腐败下去?或者说,连文化上的腐败基因也找到了,即便换了制度依然根除不了,那么,是否只有从人种上做文章?中国人整个人种就是腐败的人种?这就是丑化中国理论的必然逻辑结果。丑化中国的理论已经非常发达,《潜规则》的作者只是在这种理论基础上,又强化了中国人的一项丑陋而已。
    对于腐败问题,我们应该有一种清醒的认识:没有任何一个制度是十全十美的,是可以完全杜绝腐败的。一个制度的好坏,只在于减少腐败、发现腐败、纠正腐败、惩治腐败的能力。当中国的传统在近一百年来已经被扫荡得奄奄一息、难以看到踪影的时候,把当今腐败现象的源头依然归结到中国传统的几千年深处,作者是否太不公正了?作者在书中不失时机地宣扬资本主义,仿佛资本主义是治疗腐败的最好方式,这种观点是否太天真了?解决腐败问题既需要现代的方式,同样也需要中国古代的方式,其中之一就是道德。当西方文化的崇拜者把中国古代的一切道德都统统打翻,统统当成垃圾的时候,他们是否意识到,这种行为的结果必将导致腐败的大量滋生?
    当然,《潜规则》一书已经发行十年了,作者的某些观点也发生了一些变化。例如,作者不久前认为,中国古代的传统如果能与现代西方“接轨”,也有可能“老树发新芽”。这是一个可贵的变化。我相信,这是作者在渐渐深入了解了中国历史和传统文化后的转变,而不只是像过去那样,在先入为主的观念下,对中国传统浮光掠影扫描后的狂言。可惜的是,作者的这种转变并没有在他《潜规则》一书的再版中体现出来,《潜规则》一书,至今依然是丑化中国的延续。我最后想说,这本书对于了解中国当今社会的腐败根源,对于解决中国当前乃至未来的腐败问题,毫无用处,它只能使中国人更加自暴自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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