赢了官司赔了钱,这不单是胜诉者的悲哀,更是司法的悲哀!
司法是解决纠纷的最终方式,被称为社会的最后一道防线。在法治发达的美国,小到平民百姓之间的鸡毛蒜皮之事,大到党派之间的总统竞选,都可以通过司法手段定分止息。但在国内,虽然民众依然相信司法是公正的,但是只要经历一场诉讼,就会大失所望。不单是时间拖延的长,而且法官吃完原告吃被告,更坏的是即使费尽周折赢了官司,却执行不了,以致公开叫卖判决书。
法院是最讲究程序的,法官被称为正义的化身。当事人怀抱一颗对司法的敬仰和对正义的期盼,寻求司法解决纠纷,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由于当事人对法律缺乏了解,对法院办事流程缺乏了解,不免时不时询问法官。可能是太多当事人咨询或法官事务繁忙,法官的电话经常是占线或无人接听,想和法官通一次电话可不是件容易的事情。是不是真的很忙呢?基层法院案件多,人手少,这是不争的现实,但尚未忙到没有空接听电话吧!再说网络的发达和律师的解答,想必咨询法官的也有,但不会多到把法官的电话都打爆的。实际上是法官不想或不愿接听电话,或机主不在,其他同事又不愿接听罢了,要么不接电话,要么就把话柄拿开。有人戏称热线热线,打得通就不叫热线了,现如今法官的电话成了打得通就不叫法官的电话。
当然这只是工作作风的问题,在法律程序上,对于了解法律甚少的人来说,法院都是依法行事。但稍微习练法律的人都心知肚明,法院经常滥用权力。譬如对诉中财产保全,法院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财产担保,也可以不责令提供,但实践中,法院几乎都要求申请人提供担保。民诉法规定简易程序的审限是三个月,承办法官在三个月内无法出裁决书,就转为普通程序,从而获得更长的审限。陪审员是陪而不审,充个人头数,更可气的是,陪审员居然是开庭时睡觉。如此等等,只能两个字“无奈”。
当事人打官司并非单纯追求胜诉,胜诉仅是阶段性的目标,其最终目标却是裁判书得到执行。但执行难早已是不争的事实,赢了官司赔了钱也不是偶尔现象,能否执行已是当事人起诉前必须考虑的事情。由于公众对判决书的执行失去应有的信心,以致他们不轻易提起诉讼,而是选择其他途径解决纠纷。法院执行不力也是裁判书难以执行的原因,或许执行庭的案件繁多,或许被执行人恶意逃避法律责任,在申请人眼中,裁决书总是迟迟不能执行。俗称迟来的正义也是非正义,对照法院执行,恰如其分地概括了。
司法腐败与不公已被公众所接受,打官司不单是打证据,更多的是金钱的较量。司法威信在法官手里断送掉了,当然律师也难逃其责。本来公众已经想当然地认为司法是腐败的,加上律师的添油加醋,就更加坚信司法的腐败。每当案件败诉或执行不了,律师会顺理成章地将责任推到法官身上,当事人自然很理解,也不再尊崇司法。另外个别律师经常在当事人面前痛斥司法腐败,痛诉法官素质低下,以此来彰显自己双肩扛正义,换取当事人的信任。
司法正义是公众永恒追求的目标,犹如那地平线,可以无限靠近,却永远无法到达。无论何时,何种社会,司法不公都会存在。但是当司法现实正义只要不过分低于公众的期望值,司法威信是可以在公众中树立的,公众也都尊崇司法。
是法官断送了司法威信,但律师无意中成了不可缺少的帮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