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到更要做到


  小金库问题,可以说在当下的中国,没有一个与财政有关的单位敢拍着胸脯说自己绝对没有这方面的问题存在。而政府有关部门对这一问题也不是第一做出这样的规定的要求了。然而,一直以来却是效果不彰,究其原因,更多的可能还是由于两个原因:一是法不责众,毕竟家家都有,国家审计署不是曾经审查到就连财政部都有吗?二是,政策和规定并没有人真正的落到实处,也就是只是嘴上说说而已,并没有真正的落实到行动上去。

  有人说这样的处分还太轻了,这我们不否认,开除党籍本质上是属于党纪处分,而小金库是有违法之嫌的,照理说还应该受到国法的处分才是。我们都知道的是,如果真的按照一个共产党的标准、按照一个合格的国家干部的标准来做的,这些事情,根本就应该存在的,然而,现实中却就存在了,我们还能说什么呢?或许退而求其次也算是虽然无奈,但却是一个次优的选择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