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转型求发展


 

山西省环境保护厅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转型发展、安全发展、和谐发展”的科学发展思路,找准国家环境大法的强硬规定,在全国首创限批措施,对污染顽固违法严重的企业实行企业限批,对布局混乱发展失控的行业实行行业限批,对污染肆虐违法猖獗的区域实行区域限批;山西创造的限批措施被国家借鉴在全国实施区域限批流域限批,打出环保法治的历史性强势
山西认识到,解决环境问题必须从经济结构入手,以环保制约和环境制裁作为转变增长方式的杠杆:不环保的项目,不论规模多大,市场多好,坚决不能批;该淘汰的企业,不管理由多少,困难多大,坚决不能留;即使影响经济影响增长,也坚决在所不惜。山西环保部门与计划、国土、工商、安全部门联手,高度强化对于经济建设项目的制约机制,所有经济建设项目,没有环保部门审批,计划部门不予立项,国土部门不予征地,工商部门不予发照,安全部门不予发证;与金融、电力、运输、供水部门联动,建立了对于污染淘汰项目的制裁机制,所有污染淘汰项目,只要上了环保部门的黑名单,金融部门予以停贷,电力部门予以停电,运输部门予以停运,供水部门予以停水。就是要以环境经济制约扼制污染型经济的咽喉,以环境经济制裁切断污染型发展的命脉,以环境经济对策实现对山西经济发展政策体系的重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