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严为仅建立在法律面前,生活中也是有尊严的。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必须是享有执法权的有关机关和部门,才享有搜查的权力,而且这种搜查必须符合法定的条件和程序。公安部下发的《关于保安服务公司规范管理的若干规定》也强调:“保安人员不得出现搜查他人的身体的行为。”《宪法》第三十七条还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体。”
由工厂搜身谈工人的尊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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